3.出资责任
出资责任 一般责任 股东不按照章程缴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承担债务不内部 履行的责任),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补缴: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履行补缴责任 补充: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外部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债权人————债务人(公司)———次债务人(股东) ①验资机构责任(F207’3):验资机构在验资不实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过错推定的赔偿责任。 特殊责任 ②替代出资责任:由被替代的股东承担出资责任。 ③恶意受让人的连带责任(解释三F18):有限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恶意受让人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可向该股东追偿。 出资债务不适用诉讼时效、不能随意免除、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不能随意抵销。 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发起人连带责任 (设立出资瑕疵) 发起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哪些说法或作法是不合法的?(06三
68)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如果甲没有实际缴付出资,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 D.如果乙以一项专利出资,则公司设立后,乙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E.刘某以房屋替谢某出资,如果房屋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则由谢某承担出资不实的补缴责任,甲乙刘某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答案】ABD
【解析】商誉、特许经营权不得出资。专利出资后,出资人不得再使用。
【例题】甲、乙设立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甲以现金出资280万元,乙以现金出资40万元,专利作价40万元,机器设备作为实物出资作价40万元。公司成立后,甲按期足额缴纳现金280万元,乙只缴纳了20万元现金,其专利的实际市场价额为20万元,机器设备虽然已实际移交给公司,但该设备属于丁所有,系丁委托乙保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四川三70)
A.乙应当履行其余20万元现金出资的义务,并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王二可请求乙在2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乙应当补足其专利权出资的实际价额与作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甲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丙公司应根据丁的请求向其返还机器设备
D.甲、乙达成协议,可以通过依法减少资本程序免除乙对差额部分的出资责任 【答案】ABD
【解析】以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出资的,参照善意取得。
【例题】张三将股权转让给李四,但张三出资存在瑕疵,李四明知该出资瑕疵而受让股权。李四又将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王二。此时,债权人可请求谁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李四和王二须对张三的出资瑕疵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抽逃出资责任
抽逃出资 情形 法律责任 ①虚构债之关系;②虚假分红; ③关联交易;④其他抽回出资行为。 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内部 返还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可请求该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事、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外部 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债权人—债务人(公司)—次债务人(股东)。 事、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 【例题】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
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11三70)
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
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 【答案】ABD
【解析】贵重设备不是出资,不是抽逃出资。
【例题】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7-3-70)
A.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B.榴风公司可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
C.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D.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答案】ABC
【解析】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可请求该股东补足出资,A选项正确。
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的规定,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或实际控制人对抽逃出资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马某协助夏某抽逃出资,主观上存在故意,可以类推适用协助抽逃出资 也可以适用共同侵权的规则,追究马某的连带责任,B选项正确。
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主张其向
公司补足,C选项正确。
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的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不能偿债的范围内在股东抽逃出资的部分主张补充责任,而不能在得知后直接要求股东向公司补足出资,D选项错误。
【法条】《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
(4)出资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出资不履行的效果 财产权的限制 法律后果 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无果的,股东会决议可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应依法减资或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出资。 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除名(合同法F94’3) 举证责任倒置 【例题】某公司股东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依据公司法及其解释,下列错误的是? A.公司董事会可直接作出决议,限制甲的表决权和财产权
B.如果甲未履行部分出资义务,公司股东会可直接决议将其开除,甲认缴的出资由其他股东出资
C.如果股东乙提出对股东甲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理怀疑的证据,甲应就其已经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D.如果股东甲被公司开除股东资格,则其所有的法律责任自动免除
【答案】ABD
【解析】出资争议时,股东承担完成出资义务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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