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奖评奖方法规章制度
一、总那么
1.为奖励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工作中做出奉献的科技人员,学院决定每两年评选一次院级科技进步奖,特制定本评奖方法。
2.本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研究功效的奖励。 包括:
(1)基础理论研究功效;
(2)工程建设中所采纳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3)优秀工程设计;
(4)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
(5)已有的科技功效推行应用及其二次开发; (6)软科学研究功效。 二、申报 1.申报条件
(1)凡申报本院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需是在学院正式立项或记录、由科技与产业处负责治理、项目经费汇入院财务处帐号的已经完成的科研功效。
(2) 本院科技进步奖分理论功效和应用功效两种。
理论功效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功效、基础理论科研功效、软科学研究功效。
应用功效包括工程建设中所采纳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及优秀工程设计;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已有的科技功效推行应用及其二次开发等。
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应用功效奖和理论功效奖。
①应用类功效必需在完成后至少应用一年以上、理论类功效(论文和高作)必需结题以后方可申报。
②由于科技功效的推行应用等缘故,不能及时报奖的项目可推延报奖,但不得超过课题完成后三年。
③知识产权权属存在争议或技术内容存在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科技进步奖。
④某些项目由假设干子项目(子课题)组成,若是某些子项目(子课题)单独鉴定,且离开主项目能单独应用,而且取得好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该子项目(子课题)可单独报奖。不然,应以主项目报奖。
2.申报、审批程序
(1)由该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
(2)推荐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科技与产业处。
①科技与产业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拟奖意见,报院学术委员会。
②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奖励品级,报院领导研究批准。 3.申报材料
(1)申报理论功效奖,除填报《xxx职业技术学院科技进步奖(理论功效)申报书》外,还要同时上报如下附加材料。
①自然科学基金和基础理论研究项目,须报如下材料: 项目打算任务书的复印件;
项目结题报告或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的项目应附鉴定证书的复印件;
公布发表的论文\\刊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正式出版的高作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 论文或高作被引用的证明材料; 论文或高作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材料; 证明功效水平的其他材料。
②软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须报如下材料: 项目打算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复印件;
项目结题报告或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的项目应附鉴定证书的复印件;
公布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正式出版的高作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 应用证明材料。
(2)申报应用功效奖,除填报《xxx职业技术学院进步奖(应用功效)申报书》外,还要同时上报如下附加材料。
①政府立项的项目须报如下材料: 项目打算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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