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
全。
2、 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
3、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4、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提高职业防护能力和处理水平。 5、 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穿戴个人防护装置。 (1)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2)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
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3) 医务人员在进行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
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
(4) 在接触不同患者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
(5) 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
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6、 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7、 预防锐器伤的措施
(1) 使用后的针头,锐器应放于锐器盒内。 (2) 禁止用手弯曲被污染的针头。 (3) 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4) 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 (5)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8、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1) 被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时,应立即先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
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2) 发生皮肤黏膜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损伤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
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9、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流程,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同
时报告院感科。处理完后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感染办根据暴露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相应的预防用药。
10、被HBV或HCV阳性一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
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都于1~3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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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1、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临
床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和试用。
2、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严禁重复
使用和回流市场。
3、 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
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了有效期和产品有不洁等不得使用;使用时若发现热源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及时留取标本送检,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以及该产品采购部门。
4、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
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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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1、 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
擦手。
2、 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
体表面时应带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3、 工作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
毒液擦拭,操作时应带口罩和手套: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 4、 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透析单元、清洗不同机
器是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擦手。
5、 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擦手:脱去
个人保护装置后;开机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6、 工作人员在进行非无菌操作时尽量勿带手套,进行
无菌操作时一双手套护理一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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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1、 血液净化室必须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2、 血液净化室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更衣室,更换专门的工作衣、戴工
作帽、口罩,在指定区域换工作鞋后方能进入透析室,血液净化室工作鞋地一律不准外穿。进入污染区必须衣帽穿戴整齐,离开污染区时,应换鞋并消毒双手。除检查人员外,非本科工作人员谢绝进入血液净化室。
3、 病人从专门的病人通道进入候诊区,更换拖鞋后进入血透室。
4、 新病人首次透析前,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每隔6个月进行肝炎标志物、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复查。
5、 乙肝、丙肝患者分机隔离透析,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乙肝和
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照顾乙肝、丙肝阴性的患者。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有相应标识。
6、 在透析单元之间设置速干手消毒液,工作人员在操作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2009年颁发的有关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7、 治疗车不能在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交叉使用。
8、 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9、 每次透析结束后,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
500mg/L的施康擦拭,如血液污染到透析机,立即用1500mg/L浓度的施康擦拭。 10、每班透析结束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
11、病人床单、被套、枕套一用一更换,换下后放入专门的容器,洗衣房清洗。病人拖
鞋每人发放一双, 不混用,每周1:100施康浸泡消毒。
12、所有透析器、血路管均一次性使用。透析管路预充后必须在4小时内使用,超过时
间必须重新预充。
13、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分类处理,装黄色医疗垃圾袋,由专人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
地点。
14、治疗室、透析室内应清洁、干燥,地面每日用1:200施康湿式清扫2次,每天治
疗结束后紫外线器空气消毒1小时,并做好记录。清晨病人透析前开窗通风1小时。 15、血压计袖带、血管钳每周用1:100施康浸泡消毒一次。氧气湿化瓶、止血带用后
须统一清洗消毒,做到一人一换。
16、工作人员应每2年组织体检一次,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的工作人员应该接种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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