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2013年新交通法规 新交规 扣分新规则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15 23:25:59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2013年新交通法规 扣分规则

核心 内容: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下面详细介绍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 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搜索更多关于: 2013年新交通法规 新交规 扣分新规则 的文档
2013年新交通法规 新交规 扣分新规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0ug5r8eelg62a888ee5x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