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部 管理201002号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高新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苏高新办[2008]101号《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新区市政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工程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等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新区市政工程变更一般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 工程量清单变更:在工程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发现工
程量清单漏项或清单主要项目实际数量大于提供清单数 量,造成工程量增加;
2、 可预见发生但数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变更:如综合管线加
固、局部雨污水管改道等需现场签证计量和决算; 3、 施工图设计变更:由于施工图设计本身原因,必需进行
变更设计或设计补充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4、 施工条件变更: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或施工条 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地质条件局部突变、外部环境约束 等,但不包括由于承包商施工操作不当而引起变化),无法
按施工图设计实施,必须采取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5、 业主要求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提高或增加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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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和为服务沿线企业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增加,以及根
据实际情况为加快进度而需要采取的变更措施。 二、 工程变更实施原则。 1、 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实施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后方能实施。
2、 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变更实施过程中,变更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经总监、业主代表的书面审核确认。工程变更单价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3、 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的原则。
工程量变更增减必须经施工、监理、业主代表三方(必要时邀请财政、审计)参加的现场量测,并在现场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拍照或摄像,并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及相应照片或摄像的,办理签证手续时将不予认可。 4、 特殊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如工程抢险及其它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
三、 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分为简易程序和会审程序。简易程序主要指工程变更增减造价相对较小,技术相对简单,参建各方直接在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作为变更实施依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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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变更增减造价相对较大或技术难度相对复杂,则按以下会审程序(附图一): 1、 业主代表、施工、监理或设计等提出工程变更意向(承 单位通用报审表或工程变更单),由业主代表组织施工、包
监理、设计代表(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变更方案讨论,
变更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2、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编制工程变更预算报告,并填写
变更费用预算表(附件六)经总监、业主代表审核后,由 业主代表组织新区建设工程变更会审小组进行工程变更
会审会议,经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3、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备案手续,签发变更指令,
通知承包商实施变更事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四、 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决算审计
1、 由于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的,原则上只进行计量, 暂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在决算审计后按合同支付比例进行 支付。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2、 单项变更工程实施结束并经监理工程师计量认可,在变 更工程实施结束一个月内办理工程量施工签证手续,逾期 将不予办理。
3、 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 均须办理工程量施工签证手续,按办理时间先后进行编 号,并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施工签证单封面(编号不得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部 管理201002号文件
重复或间断)、工程量施工签证单、工程变更备案表(会 审程序)、变更指令(会审程序),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或 变更单)、工程计量表A-13、现场量测纪录(各方签工程
字)、施工图片、变更设计图(如有)、变更预算等。 4、 变更决算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进行决算审计时,工程变更进行汇总(附件五)并经监理、业主代表审核签字确认,不得漏报变更减少或变更未实施的项目。
本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与《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及合同有关条款相冲突,则以后者为准。监理单位为进行工程造价控制而采取的管理办法可以作为本细则的补充。
附图一:设计变更管理框图
附件一:建设工程(一档)变更简易备案表 附表二:建设工程(二档)变更流转备案表 附表三:建设工程(三档)变更会审备案表 附件四:施工签证单 附件五:工程变更汇总表 附件六:变更费用预算表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部 二O一O 年 一 月 六 日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部 管理201002号文件 附图一:
设 计 变 更 管 理 框 图
业主代表承包人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申报设计变更 提出设计变更 提出设计变更 提出设计变更 业主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变更会审 确定变更方案或变更设计图 承包人编制工程变更预算 总监审查复核
业主代表审查复核
业主代表填写《工程变更备案表》
单笔10万元 单笔10~50万元且工单笔50万元以内 以上 程变更率10%以内 建设和财政部门审五部门流转备案 变更会审小组会审后 批备案(3个工作日) (7个工作日) 报管委会主任签批备案 (10个工作日)
总监下达变更事项的开工 指令
承包商实施变更事项,拍照或摄像,现场签证量测 办理工程量施工签证手续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工程部 管理201002号文件 附表一:
建设工程(一档)变更简易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价(万元) 施工单位 本次变更造价 工程变更率 变更理由及变更内容:
(说明估计影响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增减 并附上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其它) 如有专家论证的附专题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日 期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财政部门意见: 日期 日期 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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