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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主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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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存款人包括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①核准类账户(办理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审核)

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

②备案类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银支行备案)

一般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正式开立之日”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变更与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银当地分支行报备

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期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④预留签章

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or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签章 个人→个人签名/签章

⑤3个工作日与5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方可使用办理付 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 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存款人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户,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起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有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等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3.银行账户的撤销 ①撤销情形

?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的:

5个工作日 备案类账户,客户银行应当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银支行备案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在撤销其原基本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账户: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②相关规定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撤销账户时,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

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核对无误方可办理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

办理撤销

? 应撤销未办理销户手续的,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内销户,逾期视同销户

4.基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1个单位只能开1个

②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③使用

?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单位人民币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撤销账户的顺序:一般→专用→临时,将这些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

撤销

5.一般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的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借款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现金缴存,不可现金支取

6.专用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②开户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③使用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当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其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①含义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办理转账、提现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核准的特殊款项

②账户性质

?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者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预算单位未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经统计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

③使用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或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不得违规向下级或拨资金

8.临时存款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适用范围

设立临时机构(要核准)、异地临时经营活动(要核准)、注册(增资)验资(不要核准)

③使用

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可以取现,但应当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9.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概念

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适用范围

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 算业务”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③使用

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④付款依据

?一次提取超过5万的,应向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

?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想 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收款 依据

10.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①概念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者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 立银行结算账户

②适用范围

?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11.银行结算业务的开立与使用? 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用途 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一个 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的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因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开立是否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核准 存现 取现 √ √ 一般存款账户 备案 √ × 专用存款账户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账款账户:核准 其他:备案 核准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 不同账户规定不同 √ 临时存款账户 (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除外) 个人银行账户 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备案 √ √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办理转账、 提现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核准的特殊款项 × √

专用存款账户子表格

种类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备用金) 存现 × 取现 × × 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 √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资金、√ 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 种类 收入汇缴账户 业务支出账户 存现 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取现 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12.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对于非经营性存款人的罚款均为1000元 ②经营性存款人;

?“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存在违规行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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