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
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移民与其他人员安置 【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3]29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8 【实施日期】2013.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的
通知
(内政办发〔2013〕29号 2013年4月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2013年开始在全区启动生态脆弱区移民扶贫工程,用五年时间把在生态脆弱区不适宜生存的农牧民全部迁移出去,做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现将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做好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自治区始终把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为促进全区发展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把移 1 / 5
民工作作为解决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群众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十一
五”期间我区累计移民30. 4万人,在改善生存条件、解决温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欠发达的基本区情还没有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截至2012年年底,全区仍有贫困人口197. 8万人,其中约有36. 7万人通过常规扶贫方式无法实现脱贫。这部分人主要生存在沙漠地区、荒漠化地区和山区等生态脆弱区,贫困程度深、生存条件差、发展难度大。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不仅事关全区扶贫目标的如期实现,而且事关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意义重大。因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移民扶贫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讲政治、顾大局、重民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克服困难,创新工作,真抓实干,扎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作的领导
移民扶贫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移民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移民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成立生态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切实解决在移民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扶贫办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移民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力做好任务下达、组织推进、资金安排、督促落实和检查验收工作。担负移民任务的各旗县(市、区),要全面负责资金筹措、住房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方案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在搬迁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搬迁群众的意愿,实现和谐搬迁。
三、全面加强对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项目的管理 2 / 5
自治区对各盟市、旗县(市、区)核定的搬迁总规模一经确定五年不变。旗县(市、
区)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经本盟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审定后,报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审批后实施。要对搬迁农牧民全部登记造册,包括原居住地(苏木乡镇、嘎查村)、对应迁入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及联系方式,以备核查。坚持“依据方案、核定总量、以旗县(市、区)为主、包干使用”的原则,做到任务到旗县(市、区)、资金到旗县(市、区)、职权到旗县(市、区)、责任到旗县(市、区)。加强制度建设,移民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加强年度检查验收,自治区将组成由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扶贫办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移民扶贫工作定期督查,年底进行验收,督查和验收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根据年度检查情况,适当调整下一年度搬迁任务和补助资金额度。 四、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移民扶贫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移民工作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大力宣传移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总结交流移民工作新经验,探索移民工作新机制;大力宣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充分发挥移民的主观能动性,使移民尽快投入到农牧业生产和创业中去,从而为移民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规划
为从根本上解决生态脆弱地区贫困问题,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根据自治区党 3 / 5
委、政府关于生态脆弱区实施移民扶贫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实施移民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 移民扶贫的必要性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为促进全区发展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把移民工作作为解决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群众生存和发展问题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十一五”期间我区大力实施移民搬迁工程,坚持就地安置、异地安置和城镇移民相结合,把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作为移民扶贫重要基础,把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作为推进移民扶贫的有力抓手,把培育和发展产业作为移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健全移民扶贫工作机制,累计移民30. 4万人,在改善生存条件、解决温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欠发达的基本区情还没有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根据新的扶贫标准,全区仍有贫困人口197. 8万人。在这些贫困人口中,通过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社会救济和其他方式可分别解决103. 2万、17. 7万、19. 3万和20. 9万人的脱贫问题,但仍有约36. 7万人通过常规扶贫方式无法实现脱贫。这部分人主要生活在沙漠地区、荒漠化地区和山区等生态脆弱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资源贫乏,交通条件差,群众居住分散,农牧民收入低、生活负担重,贫困程度深、生存条件差、发展难度大成为该地区实现脱贫致富难以逾越的三大障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必须采取非常规的方式,走移民扶贫的路子。可见,生态脆弱地区,特别是农牧交错带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是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要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扶贫目标,必须要抓好全区移民扶贫工作,尤其是农牧交错带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移民扶贫工作,这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地区贫困问题的重大举措,事关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 移民扶贫的可行性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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