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又称为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税收策划等。税收筹划的本质是在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的基础上,税收人在税收政策导向、税负、收益、经营战略、自身现状等各种约束条件下所做出的对自己最有利的经营方案的规划与选择。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必然性;现实意义;应用;筹资;投资;经营;差异;缺陷 正文:一、我国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必然性及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运筹,其中纳税筹划也应是企业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原因在于:(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自主权的日益扩大,企业在逐渐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过程中,自我意识和主体利益观念日益强烈。 (2)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大量外资涌入。涉外企业的增加不仅引发一系列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需要国家宏观调控,而且由于外资企业大都有着强烈的纳税筹划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竞争力而进行纳税筹划的需求。(3)税收强制性特点使纳税活动受到法律约束,企业必须依法纳税。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偷漏税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企业不得不转而用合法又合理的手段来追求其财务目的,即只有在不触犯税法又不违背税法立法意图前提下实现的税负最小化才是有效的。
(二)现行税制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现代经济条件下,由于税法除了组织稳定的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拥有宏观调控等效应,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者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制定了不同类型的税收政策,使得无论多么健全严密的税制,税负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之间总是存在差别。对某一应税活动往往有多个纳税方案,这就给纳税人寻找降低税收成本、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极大的可能和众多的机会。
(三)开展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下企业的一项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行为自主化、利益独立化,权利意识得到空前强化。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说是一种本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为己的特征,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十分正常的。对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纳税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的资产、收益,亦是其应当享有的最重要、最正当的权利。
二、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般来讲,企业进行外部资金筹措有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形式,从不同角度看,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企业税收筹划来讲,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较发行债券方案要多纳所得税。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既能实现资金的筹措又可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形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
例如,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当企业选择直接投资时,还要在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等投资方式上进行比较。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财务政策是指依照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企业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使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税收所得,达到“节税”目的。 2.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税收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税收的好处。 3.费用列支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对费用列支,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税收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1)已发生费用及时核销入帐,如已发生的坏帐、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早列作费用。 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帐,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列支的限额,将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税收时间,达到节税目的。
(四)利用本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实施税收筹划
1.利用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税负的差异实施税收筹划
比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对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生产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规定等,这些以企业性质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机会。其典型的例子是,许多内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国外办企业,然后将国外企业资金以外资的名义转手投入自己在国内的企业,通过这种曲线的形式来获得“合资”企业的资格,从而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随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二为一,这种思路将会被放弃。
2.利用行业税负差异实施税收筹划
从事不同经营行业的税收人的税负存在一定差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缴
纳营业税的不同劳务行业税率不同;(2)从事货物销售与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缴纳增值税,而提供其他劳务的企业则缴纳营业税,税负存在差异;(3)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确定没有完全脱离企业财务制度造成企业间税基确定标准不一致,从而导致税负不同;(4)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负差异。由于存在行业部门间税收待遇上的差别,利润转移、转让定价已成为一种常规性的避税手段。而且税收人还可以利用从事行业的交义、重叠来选择对其有利的行业申报缴税。
3.利用地区税负差异实施税收筹划 我国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区域内的税收人规定较多的税收优惠。众多的地方优惠区内企业也较优惠区外企业的税负轻。但是并非只有完全是在“优惠区”内经营的企业才享有优惠税率,对于在特定地区内注册的企业,只要投资方向和经营项目符合一定要求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一些企业通过在特区虚设机构,利用“避税地”方式来进行避税。
4.利用税收环节的不同规定来进行税收筹划 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商业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不用税收。所以一些消费税的税收人就利用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税的法律规定,通过设立关联销售机构,利用转让定价尽可能多地减少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五)利用税法缺陷实施税收筹划
1.利用税法中存在的选择性条文实施筹划
税法对同一征税对象同时作了几项单列而又不同的规定,税收人选择任一项规定都不违法。企业利用其选择性,通过分析测算选择低税率的方式,就可达到避税的目的。例如,现行税法中规定,房产税的税收方法有两种:一是按房屋的折余价值以1.2%的税率计征房产税,另一种是按房屋的租金收入依12%计征房产税,但因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限定条件,再加上审批和管理制度中的漏洞,遂使税收人通过选择性方案实现税收筹划成为可能.
2.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严密进行税收筹划
许多优惠条款对给予优惠的课税对象在时间、数量、用途及性质方面限定的定性不严,也产生了利用这些限定条件进行避税的方法。例如,现行税法规定对部分新办企业实行减税或免税,但对“新办企业”这一概念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致使许多企业通过开关的循环方法,达到长期享受减免税的待遇。
3.利用税法条文的不确定实施税收筹划 税法的有关规定不是特别具体,税收人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据以制定税收方案,同时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从而实现合法节税。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一般税收人与小规模税收人的划分虽规定了量的标准,但同时又规定了质的标准,即根据税收人的会计核算是否健全,是否能提供准确的税收资料确定税收人的类别。有了这样可选择而又不是特别清晰的划分标准,一般税收人和小规模税收人之间的法律界线不确定,这就使得两者间相互转化,趋向低税负成为可能。
三、结论
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是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的手段追求减税利益的实现。它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上,有时还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1】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2】牟虹。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经济师。2000,2【3】宋洪祥.纳税筹划宝典.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4】张冬梅.税务会计:浅谈企业税收筹划.辽宁师专学报[J] .2006,5. [5]曹保歌.企业纳税筹划技巧.中州审计.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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