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适用范围、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简称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 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如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
《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指代表国家对会计工作行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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