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废止242项安全法律法规,在编制设计文本时参照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1 4:52:3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242件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等242件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废止的24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划科技类 序号 文 件 名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1 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2 强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煤矿3 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安监管技装字〔2002〕11号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煤矿4 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安监管技装字〔2002〕18号 奖励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监管技装字〔2002〕45号 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 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安监管技装字〔2001〕65号 安监管办字〔2001〕39号 发文字号 5 6 7 8 9 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 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 关于印发《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通知 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 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 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10 的通知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安监总厅规划〔2007〕11511 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劳动人事部、商业部、国家标准局关于12 颁发《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劳人护〔1982〕9号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等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13 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试行《劳动部门参加矿14 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的暂行劳人矿〔1985〕2号 规定》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15 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6 补充规定 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管理暂17 行办法 劳动部关于颁发《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18 督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265号 劳部发〔1995〕261号 劳护许字〔1989〕1号 劳人护〔1988〕1号 劳人护〔1984〕27号 号 19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特种20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矿山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管21 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22 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 关于对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23 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 安全生产培训类 劳部发〔1996〕138号 劳部发〔1997〕55号 劳部发〔1997〕317号 国经贸安全〔1999〕451号 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 24 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暂行规定 劳矿字〔1989〕2号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25 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26 术考核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27 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非煤矿山28 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29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矿局、矿长安煤办字〔1994〕第55号 劳办矿字〔1992〕19号 劳安字〔1991〕33号 劳办安字〔1991〕11号 劳安字〔1990〕25号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废止242项安全法律法规,在编制设计文本时参照.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0yeh4453np1qw0b8dn29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