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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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一、什么是逻辑:
1、 将“Logic”译为“逻辑”一词的是近代学者严复。 2、 “逻辑”在汉语中的含义:
(1) 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 (2) 思维的规则、规律。 (3) 某种理论、观点。 (4) 逻辑学或逻辑学知识。
二、逻辑简史:
1、 逻辑学的三大源头:
(1) 古希腊的形式逻辑。 (2) 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 (3) 印度佛教中的因明。
2、 逻辑学已经或正在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逻辑学科体系,并在整个现代科学中发挥着基础学科的作
用。
3、 现代逻辑的科学体系:
4、 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奠定以三段论为主体的词项逻辑。 5、 逻辑学在近代的发展:
(1) 培根、弥尔:古典归纳逻辑学说。 (2) 布莱尼茨:数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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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康德、黑格尔。 6、 中国古代逻辑:名辩学
(1) 邓析:“两可之说”。 (2) 惠施与庄周:“濠梁之辩”。 (3) 孔子:“正名论”。 (4) 公孙龙:“白马非马”。 (5) 韩非:“矛盾之说”。 (6) 《墨经》:“名辨说”。
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1、 思维的形式:
(1) 思维的形式,又称“思维的逻辑形式”,是指思维内容的存在方式、联系方式。 (2) 思维是认识的理性阶段,具体表现形式为概念、判断、推理。
(3) 思维的逻辑形式、存在方式、联系方式包括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两部分:
① 逻辑常项是指在某种逻辑形式中,不随思维具体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部分。 ② 逻辑变项是指在某种逻辑形式中,随着思维具体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部分。 ③ 逻辑常项决定逻辑形式的性质,是区分不同逻辑形式的依据。
(4) 逻辑学从真假值角度研究逻辑形式:
① 真假性质:一个形式在任何情况下为真,何种情况下为假的性质。 ② 真假关系:当一个形式为真(或假)时,另一个形式为真或假的关系。
2、 逻辑规律。 3、 逻辑方法。 四、逻辑学的作用:
1、 有助于人们准确、严密地表达和交流思想,进行有效的交际。 2、 有助于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把握事物规律的思维能力,运用逻辑推理,从而获得间接知识。 3、 有助于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第二章逻辑基本规律
一、逻辑基本规律是关于思维形态方面的规律,通常认为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二、同一律:
1、 定义(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 2、 公式:A就是A,即“A?A”或“A≡A”。其中,“A”表示任一思想,或者说表示任一概念或命题;
“A就是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命题的自身都具有同一性。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命题的内容都是确定的,是什么内容就是什么内容。
3、 逻辑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一概念或任一命题都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 4、 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 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随意改变已被使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2) 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① 将不相同或不等值的命题当做相同或等值的命题,相互混淆使用。 ② 答非所问。 ③ 误解或曲解他人原意。 ④ 顾左右而言他,回避问题。
三、矛盾律:
1、 定义(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2、 公式:A不是非A,即“﹁(A∧﹁A)”。其中,“A”表示一个思想,“非A”表示与“A”互相否
定的思想。
3、 逻辑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可能同时肯定两个矛盾或反对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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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 逻辑矛盾浓缩在同一概念中。 (2) 逻辑矛盾隐含在同一命题中。
(3) 逻辑矛盾存在于同一思维过程的前后两个命题之间。 5、 注意的问题:
(1)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时肯定两个等值、下反对、差等命题,不违反矛盾律。 (2)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命题既肯定又否定,或者对两个等值命题肯定一个、否定一个,
违反矛盾律。
(3) 注意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
四、排中律:
1、 定义(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2、 公式:A或非A,即“A∨﹁A”。
3、 逻辑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矛盾或下反对命题。 4、 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1) 对两个相互矛盾或下反对的命题全部否定。
(2) 论证中,没有明确的观点,或故意把观点说得含糊、似是而非,令人不可捉摸。 5、 注意的问题:
(1)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时否定两个下反对、等值、差等命题,不反对排中律。
(2)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矛盾命题(下反对命题)既不肯定其中一个为真,也不断定其
中另一个为假(不表态),不违反排中律。
(3) 对复杂词语不表态,或者,对其是否的回答都否定,不违反排中律。
五、矛盾律与排中律的不同点: 不同点 内容 要求 适用范围 错误表现 错误名称 作用 矛盾律 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对不能同真命题不能同时肯定 矛盾和反对 “两肯定”或“一肯定一否定” “两可” 由真推假(简介反驳的根据) 排中律 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对不能同假的命题不能同时否定 矛盾和下反对 “两否定” “两不可” 由假推真(间接证明的根据) 第四章论证
一、论证及其特征:
1、 论证的界定:论证就是引用一些已知为真或合理(至少是论证者或其对手已承认其为真或合理)
的命题以确立某一命题的真实性或正当性(可以成立)的思维过程和表达过程。 2、 论证的逻辑结构:
(1) 论证都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组成的。其中论题和论据为逻辑变项,论证方式为逻辑
常项。
(2) 论题(主张、观点、论断):
① 论题是指真实性或正当性需要加以论证的命题。它解决“论证什么”的问题。 ② 论题可以是真假是非方面的事实判断,也可以是政治、法律、伦理、宗教等方面的价
值判断。 ③ 论题可以是真实性或正当性尚未确定的未知命题,也可以是真实性或正当性早已确定
的已知命题。
(3) 论据(理由、根据、证据、材料):
① 论据是指用来论证论题真实性或正当性的命题。它解决“用什么论证”的问题。 ② 论证中不必再给以证明的论据,称为原始论据或基本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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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论证方式:
① 论证方式是指论据与论题之间的连接方式,它解决“怎样论证”的问题。 ② 论证方式主要指:运用何种推理由论据推导出论题的问题,也就是论证中所运用的推
理形式。
3、 论证的分类:
(1) 证明性论证与反驳性论证:
① 证明性论证,通称立论或证明,就是引用一些已确认为真或合理的命题,以确立另一
命题可以成立(为真或合理)的论证。 ② 反驳性论证,通称驳论或反驳,就是引用一些已确认为真或合理的命题,以确立另一
命题不能成立(虚假或不合理)的论证。 ③ 证明与反驳:
论据被反驳的论题
证明论题反驳用来反驳的论据 论证方式反驳的方式
(2) 真实性论证与正当性论证:
① 真实性论证:论题为事实判断(描述命题)的论证,其目的是确定某个论题的真实性。 ② 正当性论证:论题为价值判断(评价命题)的论证,其目的是确定某个论题的正当性
或合理性。
(3) 简单论证与复杂论证:
① 简单论证,又称单独支持的论证,就是论据与论题之间只有一层支持关系的论证。 ② 复杂论证,又称多重支持的论证,就是论据与论题之间有多层支持关系的论证。
(4) 直接论证与间接论证:
① 直接论证:引用论据从正面直接确定论题可以成立(真实性或正当性)的论证。 ② 间接论证:引用论据确定与论题相排斥的命题不成立,然后从反面确定论题可以成立
(真实性或正当性)的论证。
4、 论证方法:
(1) 证明方法:
① 直接证明:根据论据的真实性,通过逻辑推理直接确定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 ② 间接证明: 反证法
排除法、淘汰法
(2) 反驳方法:
① 直接反驳:用论据直接确立被反驳论题的虚假(归谬)。 ② 间接反驳:建立一个与被反驳论题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论题,通过证明反论题
的真实,并根据矛盾律的要求(两否定命题不可同时为真),从而确定被反驳论题的虚假性。
(3) 反证法与淘汰法区别:矛盾关系。 (4) 归谬法与反证法: 相同点 不同点 二者的反论题与原论题都构成了矛盾关系,都运用了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目的、任务、出发点、根据不同。 5、 论证必须遵守的充足理由律。 二、论证的规则: 内容 关于论题 论题必须明确 论题必须始终保持同一 错误 论旨不清 偷换论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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