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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非关税壁垒
第一节 非关税壁垒概述
一、非关税壁垒的概念
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非关税壁垒可分为两类:
1、直接的,指进口国直接对进口商品规定进口数量或金额直接地限制进口,如进口配额制等;
2、间接的,指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实施各种条例,间接地限制与影响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等。
二、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2、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3、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三、非关税壁垒的发展
非关税壁垒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已出现。本世纪30年代广泛盛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至70年代初有所削弱,但70年代中期以后非关税壁垒又重新加强,出现了以非关税壁垒为主,关税壁垒为辅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第二节、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 一、进口配额制
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出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规定配额以内的商品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在征收较高的关税、进口附加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进口配额制可分为两种:
1、绝对配额(Absolute Quotas)
即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这个额数后,便不准进口。这种进口配额在实施申。又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球配额(Global Quotas; Unallocated Quo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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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属于世界范围的绝对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主管当局通常接进口商的申请先后或过去某一时期的进口实际额批给一定的额度。直至总配额发放完为止,超过总配额就不准进口。
由于全球配额不限定进口国别或地区,在配额公布后,进口商竟相争夺配额并可从任何国家或地区进口。同时,邻近国家或地区因地理位置接近的关系。到货较快,比较有利。而较远的国家或地区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在配额的分配和利用上,难以贯彻国别政策。为了避免或减少这些不足,故一些国家采用了国别配额。
(2)国别配额(country Quotas)
即在总配额内按国别和地区分配给固定的配额,超过规定的配额便不准进口,为了区分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在进口商品时进口商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书。实行国别配额可以使进口国家恨据它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分配给予不同的额度。 一般来说。国别配额可以分为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
a、自主配额(Autonomous Quotas):又称单方面配额,是由进口国家完全自主地、单方面强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某种商品的配额,这种配额不需征求输出国家的同意。
自主配额一般参照某国过去某年的输入实绩,按一定比例确定新的进口的数量或金额。由于各国或地区所占比重不一,所得到的配额有差异,所以进口国可利用这种配额贯彻国别政策。此种配额,对国内进口商的输入是否应预先限定。可依实际需要而定。如果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换取或扩大出口市场,或为了限制外国商品对本国产品的竞争。一般可不必在进口商中进行分配;如果为了加强以进口商的严格管制或适应外汇管制的要求,则需分别限定本国进口商的进口数量或金额。
自主配额由进口国家自行制定,往往由于分配额度差异容易引起某些出口国家或地区的不满或报复。因而,有些国家采用协议配额拟缓和彼此之间的矛盾。
b、协议配额(Agreement Quotas):又称双边配额(Bilateral Quotas),是由进口国家和出口国家政府或民间团体之间协商确定的配额。如协议配额是通过双方政府的协议订立的,一般需在进口商或出口商中进行分配;如果配额是双边的民间团体达成的,应事先获得政府许可。方可执行。
2、关税配额
指配额内商品可以进口,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需征收较高兴税、进口附加税或罚款后才能进口。
(1)按商品进口来源可分为:a、全球配额;b、国别配额。
(2)按征收关税目的可分为:a、优惠性关税配额;b、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
又称“自动”限制出口,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1、自动出口配额制的类别
“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
(1)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即不受国际协定的约束,由出口国自行单方面规定出口配额。
(2)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即进出口双方通过谈判签订“自限协定”或\有秩序销售协定\,在协定中规定有效期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额,出口国应据此配额实行出口许可证制或出口配额签证制自行控制这些商品出口。进口国则根据海关统计进行检查。目前,“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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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配额大多数属于这一种。
2、自限协定的内容
自限协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配额水平规定。指协定有效期内各年度\自动\出口限额; (2)自限商品分类规定;
(3)限制的融通规定。指协定的各种商品限额相互融通使用的权限。可分为水平融通和垂直融通两种;
(4)保护条款。指进口国有权通过一定程序,限制或停止进口某些\扰乱市场\的商品。 (5)出口管理规定;
(6)协定期限与终止。
三、进口许可证制
1、进口许可证的概念
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领取许可证,如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 2、进口许可证的分类
(1)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
a、有定额的进口许可。即国家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然后在配
额\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于每一笔进口货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例如原联邦德国对纺织品进口实行进口配额制,每年分三期公布配额数量。配额公布后进口商可提出申请,获得进口许可证后即可进口。进口配额一旦用完。原联邦德国政府有关当局不再发放进口许可证。一般说来,进口许可证是由进口国有关当局向提出申请的进口商颁发的,但也有将这种权限交给出口国自行分配使用的。
b、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相结合。资本主义国家有关
政府机构预先不公布进口配额,颁发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它是个别考虑的,没有公开的标准,因而就给证常贸易的进行造成更大的困难,起到了更大的限制进口的作用。
(2)从进口商品许可程度上看。可分为两种:
a、公开一般许可证。又称自动进口许可证,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凡列明
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公开一般许可证后,即可获准进□;
b、特种进口许可证。又称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口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政府有关当属逐笔批准后才能进口。
四、外汇管制
1、外汇管制的概念
外汇管制是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的汇价的一种制度。
在外汇管制下,出口商必须把他们出口所得到的外汇收入按官定汇率卖给外汇管制机关,进口商也必须在外汇管制机关按官定汇价申请购买外汇。本国货币的携出入国境也受到严格的限制等。这样,国家的有关政府机构就可以通过确定官定汇价,集中外汇收入和控制外汇供应数量的办法来限制进口商品品种、数量和控制进口国别。 2、外汇管制的种类
外汇管制可分为以下几种:(1)数量性外汇管制;(2)成本性外汇管制;(3)混合性外汇管制。
(1)数量性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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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其目的在于集中外汇收入,控制外汇支出,实行外汇分配,以达到限制进口商品品种、数量和国别的目的。一些国家实行数量性外汇管制时,往往规定进口商必须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方可得到所需的外汇。 (2)成本性外汇管制
即国家外汇管制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复汇率制度(System of Multiple Exchange Rates),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间接影响不同同品的进出口。
所谓复汇率制是指一国货币的对外汇率不只有一个,而是有两个以上的汇率。其目的是利用汇率的差别达到限制和鼓励某些商品进口或出口。各国实行复汇率制不尽相同,但主要原则大致相似。 在进口方面:
a、对于国内需要而又供应不足或不生产的重要原料、机器设备和生活必需品,适用较为优惠的汇率;
b、对于国内可大量供应和非重要的原料和机器设备适用一般汇率; c、对于奢侈品和非必需品适用最不利的汇率。
在出口方面:
a、对于缺乏国际竞争但又要扩大出口的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较为优惠的汇率; b、对于其他一般商品出口适用-一般汇率。 (3)混合性外汇管制
即同时采用数量性和成本性的外汇管制,对外汇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以影响控制商品进出口。
五、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
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是指对某些或全部商品的进、出口规定由国家所设的机构直接经营,或者把商品的进口或出口的垄断权给予某些垄断组织。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和出口的国家垄断的商品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烟和酒;第二类是农产品;第三类是武器。
六、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指资本主义国家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的产品。如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法案\就有这方面的规定。
七、最低限价制
最低限价制指一国政府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货价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则征收进口附加税或禁止进口。
八、进口押金制
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即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放
一笔现金,才能进口,这样就增加了进口商的资金负担,起到了限制进口的作用。
九、海关估价
海关估价指有些国家专断地提高某些进口货的海关估价,提高进口货的关税负担,阻碍商品的进口。如\美国售价制\等。
为防止外国商品与美国同类产品竞争,美国海关当局对诸如煤焦油产品、胶底鞋类、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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