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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申请初审
完成申请登记以后,需要对所登记的记录进行初审,此模块便可完成对登记结果的审核以及对以审核记录的回退功能。
<初审>:首先对村组进行选择,找出您需要审核的数据,申请状态为未审核,选择相应的数据后点击<初审>,该条记录的状态变更改为“已审核”且数据字体变绿。 <回退>:同样选择您需要回退的数据,点击<回退>,已审核的数据状态会变为“已回退”且字体变红,然后就可以在申请登记对该数据进行编辑或删除,也可以在已回退状态下,重新初审该数据。
7.3 信息公示
初审通过的信息便要进行信息公示,进入信息公示界面后,如下图,
<公示>:对村组进行选择,公示状态:未公示,查找出您要公示的数据后,点击<公示>即可对该条信息进行公示了,且数据字体变绿。
<回退>:同样,通过条件筛选,查找出您要回退的数据,点击<回退>按钮即可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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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民政复审
公示后的信息由县级用户进行复审,操作与“申请初审”相同。请参照“申请初审”完成。
如果此处要对数据作调整,选中数据点击<登记变更>,可以修改申请类型及是否接受调配
7.5 申请复审
公示后的信息由县级用户进行复审,操作与“申请初审”相同。请参照“申请初审”完成。
7.6 轮侯管理
通过复审以后还要进行轮侯管理,在此模块中,您可以根据条件对轮侯的记录进行查询,如下图所示:
按其“审核状态”、“保障方式”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排序方式,查找出为轮候的数据,选中数据,然后点击<轮候排序>,弹出提示窗口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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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二次公示
二次公示和一次公示的操作方法相同。
第八章 租金补贴
8.1 补贴核定
经过二次公示以后的记录便要进行补贴核定,补贴核定页面会显示要核定的信息,如下图:
图示页面左侧会显示所有待补贴核定的数据,通过点击数据,页面右侧会显示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按补贴发放方式,录入相关信息,并保存;
注:如需核定下年补贴,您需在右侧表格中选择标准年度和发放周期,进行补贴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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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补贴发放
经过核定以后的记录,便可以进入发放环节。首先,在如下图所示窗口中,依次对乡、村、组进行选择,发放状态选择“新发放”,点击<确认>,页面中出现记录后,选择您要发放的记录,点击<保存>按钮。
然后再按照上面的步骤,发放状态选择“未发放”,页面出现相关记录后点击<发送>按钮,补贴便成功发放了。
注:如果看到数据的字体颜色为红色,说明该条数据没有维护账号,请在家庭
档案中维护补贴账户
8.3 补贴退出
本软件对已经发放的补贴还提供撤销功能,如下图:按条件筛选出您需要退回的记录,选择该条记录,点击<退出>按钮,发放的补贴就成功的被撤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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