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学科教学质量考核方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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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县第一小学 小学音乐学科教学质量
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小学音乐学科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订音乐学科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1、音乐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2、音乐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任课教师考核
1、全班学生参加音乐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3、考试内容:歌曲演唱(80分)、乐理基础知识(20分)。 (1)歌曲演唱(80分)
每个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由任课教师规定背唱歌曲1一3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独唱,3-5人齐唱,小组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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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乐理知识:(20分)
1、从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由教师出考点进行考核。 2、可以采用口头问答、试卷等形式进行。 (二)评委组教师考核 (1)歌曲演唱(80分)
从教师规定背唱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每个班级抽学生3-5人进行考核。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20分)
1、从教师出的考点内容进行抽考。 2、采用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
(3)评分:评委根据学生的演唱和回答乐理知识情况评分,所有评委的平均分为该班级和任课教师的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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