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天主教地下势力方面;在解决宗教界内部不团结、闹派性、搞纷争问题方面;在处理宗教场所负责人违规违法违纪方面;在清理整治非法建造寺观教堂和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方面,等等。分析这些方面的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处置不当或被人利用,容易引发和酿成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二是处理不妥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多数矛盾纠纷是宗教教职人员或代表人物之间的权力、名位之争,他们中有的政治思想素质不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四是靠现行政策法规难以处理,需要利用宗教内部规章和依靠上级宗教团体的协助才能解决;五是有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解决,容易在面上蔓延,有的处理过后容易出现反弹;六是单靠宗教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管齐下的手段;七是大量矛盾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通过思想教育的方法,做好宗教界代表人物的工作,必要时也要做好信徒的工作;八是在处理矛盾纠纷中,要做到急不得、慢不得、重不得、轻不得、硬不得、软不得、近不得、远不得,掌握好火候、尺度和时机。总之,“宗教无小事“,小事处理不好会演变成大事,会影响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
(五)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活动和宗教事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
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因此,宗教工作需要统战、公安、宗教、土管、城建、综治、组织、宣传、科技、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才能做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一些相关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尽量回避、推诿,生怕引火烧身和承担责任,致使一些本该其它部门处理的事也推到势单力薄的宗教部门身上,一些本可以通过几个部门配合抓好的事而长久得不到妥善解决,由此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从而引起了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强烈不满。
二、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难点的几点建议及思考。宗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何面对新问题,研究新措施,采取新对策,正视困难,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是宗教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值得重视和思考的大问题。 (一)加大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有具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全党同志必须从保证党和国
家的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把握宗教的规律、特点、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的地位、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减少工作盲目性,要经常分析本地区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中的 热点、难点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舍得花本钱、下力气,象抓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一样,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第三,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培训任务,使基层宗教干部不但提高了认识,也增强了驾驭宗教工作的能力;第四,宣传、文化、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努力形成全社会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舆论氛围,弱化宗教的负面影响。总之,要采取刚性措施,切实解决宗教工作“上热下冷”问题,使宗教工作和其它工作一样,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宗教工作 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当前,要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区级宗教工作机构势单力薄问题、为宗教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经费、用车
等条件;要完善宗教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区级有关部门、乡村组织在宗教管理上的职权和责任,制定和签订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区级部门、乡、村 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把宗教工作列人区、乡、村三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一级出事,追究哪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的责任。通过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及区级宗教部门孤军作战而 其它有关部门遇事回避、推诿和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顺应形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宗教政策法规。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要加大惩治的力度,体现法律的权威。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 反宗教法律法规的现象,各级人大要敢于批评、敢于追究,新闻舆论部门要 敢于曝光,使宗教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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