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政治学原理问题解答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4 13:22:37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一政策使民众受益。从长远发展和政权持久延续的角度看,对于维护政治统治来说,因为制度合理而受到民众认可,显然比因为某个领袖、某个政策和某届政府受人欢迎更加根本,也比意识形态的感召更加切实。领袖的寿命是短暂的,政策的时效是有限的,政府也是要换届的,意识形态也是会过时的,但是,合理的制度却是永存的。在制度缺乏合理性的情况下,政治领袖个人魅力的逝去,政策效益的降低,意识形态说服力的消退,都可能危及整个政权统治。相反,在合理制度被民众广泛认可的基础上,所有这些变化,充其量只能导致某个领袖或某一届政府的下台。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用两种指标来考察政治合法性:(1)公民对政权的认可和支持率,它可以通过民意调查显示出来;(2)公民认可和支持政权的持久性,它可以通过分析公民支持政权的原因而判断出来。一般而言,如果民众对政权的认可和支持来自合理的制度设计,或者反过来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与制度本身无关,那我们就可以判断该政权的合法性具有持久性;如果民众对政权的认可和支持来自短期的可变因素(如主要是因为某个人、某项政策、或一时的意识形态导向等),那我们就可以判断该政权的合法性存在一定问题,可能将来由于这些可变因素的改变而导致政权危机。

政治合法性对于现实政治生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关系到政治秩序和政治统治持久性的问题:社会秩序的稳定性、政局的稳定性、政权的稳定性。从理论上说,缺乏政治合法性或者政治合法性资源严重不足的政府,往往是完全或主要依靠暴力(强制力)来维持统治的政府,由于得不到民众认可,所以社会秩序不稳定,民众抗议政府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可能直接危及政权的存在;高压所实现的稳定成为一种表面现象,社会犹如随时爆发的火山,政府危机四伏穷于应付。在这样的政权下,政府内部一般实行强人统治,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成员的分化变动,特别是政治强人个人命运的变化都会成为政局变动的决定性因素。当政府全面危机时,一般也很难靠政府换届或变更领袖来解决问题,危机的最终结果往往是该政府所赖以存在的整个政治体系被彻底否定,比方说,不仅该政府或强人统治被推翻,而且,该政权和制度被否定,该政府所依赖的“宪法”和法律也被废止,整个社会秩序重新构建。 其次,政治合法性意味着政权或制度的合理性。从积极意义上说,建立政权的合法性基础非常重要。它意味着立足长治久安,构建政府制度的权威,而不是某一届政府或某一个

21

执政者的个人权威。它提醒我们,必需致力于制度的合理化建设,将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建立在无可置疑的公认的原则之上。

2、如何理解马克斯·韦伯的“合法性”理论?

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是什么?也就是说,是什么因素使愿意当统治者的人自愿服从统治者的统治?中国问题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对这个问题最有权威的解释是马克斯·韦伯。他考察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政治统治秩序,认为,任何有效的政治统治秩序都由两个方面的因素促成:(1)客观因素:服从的习惯或习俗以及强制性的法律的存在;(2)主观因素:被统治者形成了对统治者的服从义务。他划分了统治体系的不同类型,并指出每一种统治体系都有其赖以建立的合法性基础。他构建了三种理想的或理论的模型来说明高度复杂的政治统治和政治服从的基础。这三种模型是传统权威型、个人魅力型和法理型,每一种模型都有其自己的合法性资源,这些资源也就是人们服从一个政权的理由。它们的特点分别如下:

韦伯关于合法性基础的三种类型

合法性类型 传统型 个人魅力型

政治服从的基础

已经确立的习俗或习惯 政治领袖的非凡人格或超凡感召力

法理型

合理的规则和程序

现代官僚制

适用范例

世袭的君主制 革命型的领袖和政权

(1)传统权威型。传统权威型的政治合法性建立在长期形成的传统风俗和习惯的基础上。这种形式的政治统治之所以被人接受,是因为历史沿袭,从来如此。先辈定下的规矩,早先形成的秩序,今天自然也应该得到遵守。传统习惯不需要得到证明,“服从我,因为我所代表的秩序是传统沿袭下来的”。传统权威型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部落统治、家长制下的小群体统治以及村落中的老人政治。它往往与权力或特权的世袭制有密切关系。古代的世袭君主制以及现代世界幸存的王朝统治(如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摩洛哥)也属此列。现代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比利时和荷兰)虽然不能归结于传统权威型,但它们政治文化中的传统因素依然在发挥作用。

22

(2)个人魅力型。个人魅力型的政治合法性建立在某个人的非凡个性和超凡感召力(个人魅力)的基础上。个人魅力型权威表现为政治领袖作为英雄和“圣人”引导和召唤追随者的能力。这种形式的政治统治建立在领袖个人权威的基础上,“服从我,因为我能带领大家走向光明”。尽管现代政治生活中个人魅力依然起着重要作用,政治领袖如戴高乐、肯尼迪和撒切尔也都在尽力通过个人能力激发政治忠诚,扩大其权威,但是,他们的政权统治并不能被视为个人魅力型统治,因为他们的权威主要还是来自于正式制度下的权力职位。唯有像拿破仑、墨索里尼、希特勒、霍梅尼、卡扎非等人的政权才被视为个人魅力型统治。个人魅力型权威往往出现在社会危机和巨变时期,并通过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得到强化。但是,假如一个社会的秩序主要建立在个人威信的基础上,那么,往往有两个后果难以避免:(1)因为领袖权威并不是建立在正式的规则和程序的基础上,所以,个人权威几乎无所限制;领袖被看成是救世主,他的权威不可质疑,大众只有跟随和服从。(2)政权过于依赖个人权威,其统治秩序的期限很难超过奠基人的自然寿命。所以,完全依靠领袖个人权威所建立的政权往往是短命的,除非权威领袖能够将自己的个人权威转化为一种持久的制度或职位的权威。

(3)法理型。法理型权威建立在一系列清晰而明确的规则和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韦伯的观点,法理型权威是现代国家典型的权威形式。总统的权威,总理的权威以及政府机关的权威最终都是由正式的宪法的规则所赋予的。这些规则同时也限制了这些官员和机构的行为。在这种权威形式下,“服从我,因为我的权力是根据法定程序产生的”。法理型权威最好的例子是现代官僚制,在这种制度下,人们服从法律不是出于恐惧,不是因为风俗传统,也不是由于对某一个人的忠诚,而是因为觉得法律和秩序是一个理性的社会所必要的。人们承认的是法律的权威,而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力。法理型权威优于其他两种权威形式的地方是,它的权威寄托在规则、程序和制度之上,而不是寄托在个人之上,所以,它较少被滥用,也不易引起严重的不正义。如果某一个官员的行为超出了自己的权限,人们可以拒绝服从。法理型权威实行的是有限政府的统治,而且通过合理的劳动分工来促进效率。它的不足在于,随着官僚制组织形式的扩张,社会环境的去个性化和非人性化是其高效率所付出的必然代价。

23

韦伯的分析基本上是中肯的,但也有局限性。首先,他关注了政治制度和统治体系的合法性,但并没有分析一个不受欢迎的政策或失信于民的政治领袖和政府所导致的政治权威危机的原因和环境。例如,1990年英国反人头税运动无疑地表明了民众对政府政策的敌意,民众的反对正是撒切尔政府于当年11月下台的原因。韦伯的理论并没有考虑政治合法性为什么会消失的问题。另外,他也没有解释这些合法性的信念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因而也没有明确回答为什么权力会转变为权威的问题。

3、政治价值体的作用是什么?它由哪些要素构成?

政治价值体系是政治社会的基础,它是文化积淀的历史产物。它的作用在于:(1)决定了社会生活的意义、方向和目标;(2)提供了人们行为评价的标准;(3)规定了社会生活组织安排的基本原则。政治价值体系包含以下要素:

1、正义。正义是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以及法学最常使用的概念之一,它是指公正分配奖励和惩罚的道德观念。简单地说,正义就是给每个人应得的本分。它可以应用于包括自由、权利、权力、财富、休闲等价值在内的所有社会利益的分配之中。正如“公正分配”的范围非常大一样,正义也可以被看成是一个本质上充满争议的概念。

人们经常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正义”,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正义观念。“程序性的”正义和“实质性的”正义是常见的划分。前者指的是形式的正义,即产生结果的方式和支配人们行为及相互作用的规则的公正性。例如,一场公平的体育比赛,它只要求比赛规则公平,并有独立的裁判做出裁定。它为不同的参赛者提供了一样的场地,一样的规则和一样的裁判。在同样程序下,结果肯定是不同的。后者指的是真实的(或内容的)正义,即它关注结果本身(要求结果相同或相等),通常在“量罪定刑”的思想中得到体现。犯什么样的罪,就该给什么样的惩罚,同样的罪行,给同样的惩罚。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使用“法律的正义”和“社会的正义”的概念。这也可以说是正义概念的又一种划分。法律的正义指的是根据错误行为特别是违法行为的结果来实施惩罚。所以,我们经常说司法机关是正义的化身。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不等同于正义。有正义的法律,也有不正义的法律。同样,司法机关也可能公正司法,也可能司法不公。公正司法的积极作用也许还不算是很明显,但是司法不公的破坏作用却非常明显。它会动摇和摧毁人们对一个社会的正义体系和正义观念的信心。

24

搜索更多关于: 政治学原理问题解答 的文档
政治学原理问题解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13rjt1xudp48fsc2ak4a_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