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条 实行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制度,建立以岗位为中心的各类人员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和终身负责制。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直接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十一条 项目部及所属施工劳务队要根据施工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一定相关施工经验的班组副组长,负责对项目部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要组织全体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严格贯彻国家的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建设单位、公司及分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上级质量监督单位或部门的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项目部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等贯标文件,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 根据投标承诺,项目部要制定质量方针和确定自己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制定质量计划和符合工程特点的质量保证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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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
二、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作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具体负责实施和参加的创优示范活动。
第十六条 坚持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项目工程师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安全交底及其他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要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方法。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查制度。项目部对进场前必须组织材料及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查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并要有防止雨淋受潮措施。
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进行试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第十八条 实行现场挂牌制度。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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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于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严格计量测试工作。计量、测量和试验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项目部要认真执行计量测试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一、按有关规定和需要配置人员、设备,保证正常工作的环境条件。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量、测量管理规定。各种仪器、仪表、量具要定期检定和维修,且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合格,确保使用灵活,精度符合要求。
二、各项工作均要依据监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签证手续,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工作。
第二十条 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一、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电线、电缆导管的暗敷设、暗埋的给水管道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附上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字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由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如经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项目部应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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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时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标、施工图纸对隐蔽验收内容逐项对照检查。
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实际工程隐蔽内容及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五、每项隐蔽工程在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照片要作为质保资料留存,并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用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
第二十一条 建立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严格每道工序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验收。即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主要由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控制。
1.自检:一是操作人员和班组对所作工作,随时检查;二是班组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并做出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当日处理;三是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队现场质检员检查,并要达到合格标准。
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间,由项目部组织各施工劳务队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3.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劳务队组织交接,各班组要做到不合格的工序不出手,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同时,各工序完成后由质量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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