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规范公司季节工(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简称实习生)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和季节工(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 2 适用范围:***公司对季节工(实习生)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行政办负责按各部门/车间用工计划招用季节工(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公司级培训;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季节工(实习生)三级培训的监督检查;
3.3 部门、车间和用工单位负责上报本单位对季节工(实习生)的用工计划,并对招用的季节工(实习生)进行二级培训; 3.4 班组负责对季节工(实习生)的三级培训。 4 主要管理内容 4.1 招用范围和条件
4.1.1 ***公司招用季节工(实习生)主要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4.1.2 季节工(实习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无疾病者,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对于招聘50岁以上(含50岁)的季节工(实习生)需出示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如无高血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方可聘用;
4.1.3 季节工(实习生)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4.1.4 季节工招聘必须符合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员工至少理解汉语和识别安全标识。 4.2 招用程序
4.2.1 ***公司与季节工(实习生)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4.2.2 用工期结束,即劳动用工合同终止。
4.2.3***公司如为季节工(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须在保险合同中注明受益人
为出资方;
4.3 季节工(实习生)的权利
4.3.1季节工(实习生)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
4.3.2季节工(实习生)的劳保用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发放一般劳保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工装根据岗位要求配置,离岗时交回公司; 4.3.3季节工(实习生)按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4.3.4 季节工(实习生)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有权越级和向值班领导直接举报;
4.3.5 季节工(实习生)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及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和不确定的危害因素享有知情权;
4.3.6 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依照《******员工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4 季节工(实习生)的责任和义务
4.4.1 季节工(实习生)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4.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顶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4.3 服从当班领导、班组长和主操作工的指挥,认真做好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4.4.4严禁酒后上班。当班期间如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班组长汇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4.4.5 季节工(实习生)一般不参与生产中的故障抢修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适合的体力劳动,但不得参与关键机械的主要操作工作;
4.4.6 季节工(实习生)未经允许不得触碰工作中的任何按钮和机械设备; 4.4.8 季节工(实习生)不得在库房、休息室、工作区域等禁火区吸烟或流动吸烟,严格遵守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4.5 季节工(实习生)的安全培训
4.5.1 季节工(实习生)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经考试合格及掌握岗位操作的安全技能后方可上岗;
4.5.2 技能性的特殊工种季节工(实习生)(如:叉车工、司炉工、铲车工、电工、仪表工等)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取得相应的特种工上岗证的方可上岗。 5 相关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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