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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十)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9/19 8:45:3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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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 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在员在一百人以下 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修改提示:本条是对安全生产法修订前第十九条的修订,与原法相比在第一款中增加 了金属冶炼单位、道路运输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规定,在第二款中将300人降为100人。删除了第二款中“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依照 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 责”的内容,将其移至本法总则第十三条。这样修改的目的:一是加强了金属冶炼、道路 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二是提高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三是统一规范 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中介服务要求。

【释义】

一、本条规定应从人员配备上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 的安全进行,除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外,还要从人员上加以保障。 因此,对于从事一些危险性比较大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是从业人员较 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有专门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 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处 理,对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在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是各国立法对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如《加 拿大安大略省职业安全健康》规定,经常雇用工人在 20 人及20 人以上的作

业场所以及存在特殊危险物质的作业场所,需要建立联合安全卫生委员会。

我国台湾地区劳工安全卫生法规定,事业单位平时雇佣劳工人数在 100 人以 上者,应设立劳工安全卫生组织;雇佣劳工人数未满 100 人以上者,应设立 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实施自动检查。本条也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作出了类似规定。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含义有:

1、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里讲 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 理事务的独立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 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是危险性比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从 事这些活动的单位是危险性比较大的单位。因此必须在单位内成立专门从业 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的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除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 生产经营单位是规模比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大多是人员密集的作业场所, 例如,大型服装加工企业;群众性活动场所。对于这类生产经营单位,考虑 到其规模较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可能较大,安全生产工作尤其 重要。因此,必须在单位内成立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除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

营、储存单位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下的其他生产经

营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风险较小,生产经营的规模也较小。因此法律 规定不要求其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也可以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 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 100 人的其他生产经营 单位,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条未作具体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 位的规模大小、安全风险等实际情况,自主作出决定。一般来讲规模较小的 生产经营单位,例如,个别危险物品的经营单位,人数较少,可只配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则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从根本上说,无论是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 须以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 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修改提示 本条是新增加的一条法律规定,主要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释义】

一、根据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根据其自 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 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 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性质、特 点和范围等情况制定的事故发生时组织、技术措施和其他应急措施。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进 行,以及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减少人员伤亡的 最基本制度和有效手段,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科学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保 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本单位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部门,是贯 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等事项的 具体执行者,从某种意义讲,也是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助手。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最了解,最熟悉。因此,本条规 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职责和义务,根据主要负责人的安排,负责组织或 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以确保相关制度、规程和预案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起到应有的 作用。

二、安全生产最关键是人的因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计划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质量,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的重要保障。因

此,根据本法每十八条规定,为了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更有针对性、 操作性,并保证计划的有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职责和义务,根 据主要负责人的安排,负责组织拟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或 者积极参与人事培训部门组织拟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保证教育和 培训计划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起到应有的作用。同时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还应当详细记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进展动向,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重大危险源。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是指长期地或者临 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 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当然,构成重大危险源,还必须是危险物 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所谓临界量,是指一个数值,当某种危险物 品的数量达到或者超过这个数值时,就有可能发生危险。根据定义,重大危 险源是危险物品大量聚焦的地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而且一旦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将会对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比较大的损害。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严格登记建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定 期进行检查、检测、评估;有些重大危险源较多,情况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 还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施不间断的监控。实践中, 重大危险源与生产作业活动难以分开,往往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分 布在生产经营区域内,由相应的业务部门负责建档、检查、检测、评估等管 理、另一方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专业性较强,管理人员需要有相应的 专业知识背景。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难以对本单位的 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本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 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有权要求相应的业务部 门进行督促整改。

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是提高应急能力,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有效性的重要途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订 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通过应急救援演 练,让每个可能涉及的相关部门、从业人员熟知事故发生后如何进行现场抢 救、如何联络人员、如何避灾以及采取何种技术措施的方式和程序,提高广 大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起到能够防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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