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5.3.3 突发事件结束后要向集团公司上报突发事件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6 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生产和人员安全事故、重大金融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等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和稳定的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要做好对外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统一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是集团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7 后期处臵
应急结束后,系统各企业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污染物处理等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应急结束后妥善处理相关损失的善后理赔工作,对整体应急能力(包括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进行评估总结并记录在案。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集团公司总值班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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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6586658 66586666;传真:010-66586677 66586622 8.1.2 政府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010-64463924;传真:010-64463924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10-63192553;010-63192554;传真:010-63045433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010-66597388;010-66597310;传真:010-66025918 8.2其他保障
(1)成立以企业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层层连接、环环相扣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臵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3)配臵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管理公司审批或备案。
(5)各分、子公司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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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6)边远山区的基层企业需配臵海事卫星电话或电台,专人负责管理。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要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要求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应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臵措施等。
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 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但企业每年选择的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10 奖惩
10.1 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10.2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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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3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1.1.1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11.1.2 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2 备案
本预案按照要求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资委综合局、电监会安全监管局等上级单位备案。
11.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集团公司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集团公司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行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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