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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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已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已做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座落地址及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 **** 楼**** 房 ******(平方米)给乙方作为办公场使用,甲方需要提供产权证等复印件给乙方做注册公司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20 年 07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07 月 31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1. .第一年每月租金人民币 **** 元整缴纳。
2.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比上一年租金增加 5% 的上浮。
3.经双方协商,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分期缴交, 3 个月为一期,每期在使用房屋前10天内必须向甲方继交租金,租金可交现金或汇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内,甲方提供收据或者发票。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四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从第2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5%加收滞纳金,超过15天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没收全部押金。
5.乙方需交纳人民币****** 元租赁押金给甲方。如租赁期间未发生欠租、欠水电费等违约事宜,租赁期满后,甲方将租赁押金全款退还。
第四条 房屋维护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必须取得甲方同意(且必须保证房屋结构和安全)方可动工。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房屋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已装修部分(门窗、水电等固定物),如因乙方搬迁造成房屋破损,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安全责任
1.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要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引发意外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对甲方的房屋及设施造成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财、物安全,若造成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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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费每月按水(电)表的实用吨(度)数加5%变操控供水(电)部门的价格进行收费,水电费一直交给甲方,如无故拖欠水电费,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费用5%加收滞纳金,超过15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没收全部押金。
2.维修费:租赁期间,如造成门窗、锁、水电等损坏的,维修费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含房屋租凭税)均由乙方缴纳。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 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需退回双倍租赁押金给乙方。
2.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且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第八条 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九条 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协议书,收回房屋:
1.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20天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还击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包含各种自然灾害或国家征用等);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的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屡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损失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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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有保密本协议内容的责任。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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