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选择的时机特点可以发现:罪犯在脱逃的季节选择上一般集中在夏秋两季。因为这个季节气候宜人,便于野外生存。在脱逃的具体时间上大多数选择节假日警力较薄弱的时段。甚至还利用意外事件,如捕捉天气状况,在下大雾、大雨、大雪等奇寒天气时,罪犯脱逃率明显增加;或者监狱发生民警或罪犯的意外事故,现场混乱时,罪犯就很可能趁乱出逃。另外还有的罪犯脱逃有时虽事先并无预谋,但当罪犯的处境具备可以脱逃的极好机会时,其内心原本较弱的脱逃心理此时就会得到强化,此时不逃,更待何时。一起近期发生的罪犯脱逃事件不得不让人深思。某监狱一罪犯因工伤在社会医院治疗时,乘看押的两名民警一起外出吃饭之机,砸断脚镣脱逃。后在组织追捕时抓获。
综述,虽然罪犯脱逃心理产生的过程是秘密而隐蔽地进行的,但罪犯从产生脱逃心理到脱逃的整个过程中,总会露出一丝蛛丝马迹。因为,人的心理是脑的机能,是外部世界的反映。欲要脱逃,必有先兆。这一基本规律只要监狱民警注意并善于观察、善于分析,罪犯要脱逃的行迹是不难发现的。
此外,根据事物发展和矛盾运动在一定条件下向自己相反方向发展的原理,罪犯脱逃心理在一定条件下,将会逐渐呈弱化趋势甚至消失。如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以及对脱逃后自身无前途等因素的考虑,在其产生逃与不逃的思想斗争时,由于看到其他罪犯脱逃失败后受到严厉惩罚,以及民警的及时教育,强大的震慑力使其恐惧心理增加,从而不敢轻举妄动,原有脱逃心理弱化或者消失。也就是说,罪犯脱逃心理发展和运动的趋势,并非完全要去将脱逃行为付诸实施,有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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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主体等因素是相互作用,相反相成的。这也是罪犯脱逃心理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罪犯脱逃的防范对策
罪犯脱逃心理的形成是多种主客观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因而消灭罪犯脱逃心理,防范罪犯脱逃,既要从客观因素入手,消除或减少诱发脱逃心理的各种因素,也要培养罪犯自身的积极因素,瓦解其犯罪心理结构,培养健康人格,打击、阻止和消除罪犯的脱逃动机。
1、强化管理,严密防范――防范罪犯脱逃的基础
防逃首要的是预防,防患于未然。但要想在一切隐患尚未引发问题之际就能发现它、防止它、消灭它,需要建立全过程的一个完整的防范体系,构筑一道罪犯“跑不了”的钢铁长城。这个钢铁长城要靠民警来垒砌,靠制度来坚固,靠管理来堵塞一切漏洞。可见,严格管理不仅是监狱狱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防范罪犯脱逃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因为罪犯的脱逃心理往往在外界存在有利于脱逃的因素的刺激下,通过不断强化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严格监管制度,能有效地减少、消除脱逃心理产生的客观因素。首先,加强对民警“四个意识”的教育,把防逃工作作为监管安全的重中之重。使民警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松懈心理。其次,要落实好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对罪犯的日常管理。具体做法有:一是要坚持民警直接管理制度,严防出现脱管罪犯;二是要重视对易发生脱逃环节如外出就诊、会见、请假、离监探亲等制度的建设,并不折不扣地执行,确保安全。三是要将监管薄弱环节、隐患部位、重大节假日、夜班劳作、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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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外出劳动列为防范重点,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实行严密控制,绝不能留空隙。如加强监管警力,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头的控制。总之,在对罪犯脱逃的安全防范上只要做到:“思之于心、誓之于口、施之于行”,就能牢筑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范长城。
2、超前防范,主动进攻——把握防逃工作的主动权
古语云:“先事虑事,先患虑患。先事虑事谓之接,接则事优成;先患虑患谓之豫,豫则祸不生。”意思是说在事发之前就要对事情有所考虑,在祸患发生之前就要对祸患有所考虑。对罪犯的防逃工作只有做到超前思维,才能确保监管安全。首先,要摸准敌情,知己知彼,对狱情、犯情的准确预测必须超前。罪犯从产生脱逃心理到准备付诸实施的过程并非密不透隙的,总有蛛丝马迹会暴露。如果民警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通过直接观察、耳目反映、监控技术等手段,积极探索罪犯脱逃的苗头,细微症候,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就能对罪犯脱逃进行准确预测。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重点防御措施。第二,反逃跑的思想教育工作必须超前。要确保监管秩序的持续稳定,彻底杜绝脱逃事故的发生,必须深化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促使罪犯消除脱逃思想,不愿跑,不想跑,不敢跑。一是要大力开展反逃跑的专项整治教育活动。在认真抓好对罪犯的法制、道德、人生观等日常教育的同时,结合实际的狱情动态,在各项教育活动中要狠抓监规纪律整顿,严厉打击各种反改造行为,树立改造正气。特别要将反逃跑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使少数有逃跑念头的罪犯在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中收敛行为,消除脱逃思想,达到标本兼治、短期效应与长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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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相统一的目的。二是要利用反面典型教育震慑罪犯。如在入监阶段,认真组织罪犯收看反逃跑的教育录像,用大量的数据和事实证明“脱逃无出路”的道理,以此弱化罪犯的负面心理。在日常对罪犯的教育管理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反复阐明脱逃犯罪的性质、危害和后果,告诫罪犯引以为戒,认清形势,踏实改造,进一步震慑罪犯消除侥幸心理。同时对那些顶风而上的脱逃犯必须予以严惩。及时召开公判大会,使其他罪犯能生动、形象地受到反面警示教育。如某监一罪犯利用外出就诊之机脱逃,在几分钟之内就被抓获,受到加刑一年半的严厉惩处。监狱利用这一反面典型在各关押点进行巡回批斗,开展现身说法,收到了较好的威慑教育效果。三是要加强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缓解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促使罪犯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改造。第三,防范对策必须超前。防止罪犯脱逃的关键是抓落实,落实制度才能堵塞工作漏洞,防范脱逃事故的发生。要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一要领导以身作则,起好带头榜样作用。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三要强化培训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监狱民警管教业务培训的长效机制,对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四要规范考核,加大对违反制度人员的处罚力度。五要加强对监管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人防是监狱安全防范的基础,物防是维护监管安全的物质保障,技防是保证监管安全的重要手段,这三者缺一不可地构成了监狱“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防范体系。
3、完善预警机制,打防结合——防范罪犯脱逃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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