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通?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事由: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
通知内容:经审核,同意你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 年 月 日(税款所属期)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管理。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认定为出口型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JG-+ZG-[+NH-]+WH-号
+NSRMC-(+NSRSBH-):
经审核,同意认定你单位为出口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SXRQ_YEAR-年+SXRQ_MOUTH-月DAY日起按出口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管理,不予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从事进口和国内贸易,请重新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9
特此通知。
CTAIS_SIGNATURE
+SWJG-
+TFRQ_YEAR-年+TFRQ_MOUTH-月+TFRQ_DAY-日
附件4: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一般纳税人认定)
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通?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事由: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
通知内容:经审核,你单位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决定不予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同意认定资格原因: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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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新办企业) (一)适用范围
1、新办工业企业;
2、新办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标准的商业纳税人;
3、新办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企业; 新办纳税人的资格由CTAIS系统自行判定。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 》(国税函[2010]139号)
(三)工作流程
1、纳税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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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向办税服务厅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出口企业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2、办税服务厅处理
对新开业的工业企业,在“受理意见”中注明“受理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申请”;
对新开业且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标准的商业企业,在“受理意见”中注明“受理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申请”;
对新办只从事出口贸易,不需使用专用发票的出口企业,办税服务厅需在的“受理意见”中注明“受理新办企业出口型一般纳税人申请”;
办税服务厅应当场核对等纳税人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并在当日将相关信息和资料转税源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税源管理部门认定
对于新办企业,税源管理部门需按照《大连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办法》的要求,在当月完成实地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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