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信息工程系
课程设计规范
(试行)
信息工程系 二○一○年六月
第1章 内容要求
第1章 内容要求
课程设计报告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组成,依次为: I、统一的封面,封面之后为课设评分表及答辩记录表; II、摘要; III、目录;
IV、课程设计总结报告正文;
V、总结(本课题核心内容、特点和方案的优缺点、改进方向和意见) VI、按统一格式列出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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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格式要求
课程设计报告每部分从新的一页开始,各部分要求如下:
2.1封面
统一的封面(含课程设计课题名称、专业、班级、姓名、学号、指导教师等,详见第五部分“格式范例”)
2.2摘要
应概括地反映出本课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的、实验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结论,重点是本论文的主要工作。摘要力求语言精炼准确,建议500字以内。摘要中不要出现图片、图表、表格或其他插图材料。
关键词是为了便于作文献索引和检索工作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
关键词在摘要内容后另起一行标明,一般3~5个,之间用“;”分开。
2.3 目录
目录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包括:正文(含结论)的一级、二级和三级标题和序号。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范例”。
2.4 符号说明
如果课程设计报告中使用了大量的物理量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将全文中常用的这些符号及意义列出。如果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主要符号表,但在报告中出现时须加以说明。缩略词应列出中英文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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