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薪酬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则提早一日发放。
第二条,薪酬支付形式
1,集团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含年薪制员工)的薪酬一律直接汇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工资帐户上,通过银行代发薪酬。对于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非正式员工也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2, 具有独立发薪权限的各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应逐步向通过银行代发薪酬的形式过渡。
第三条,支付责任
1,薪酬要求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书面委托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书面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部门的员工设立独立的部门薪酬支付清单(工资表)。薪酬领取人要在<工资表>(一式三份)上签名,<工资表>(一式三份)每月三份发放到部门,其中一份由部门经理长期保存,一份给薪酬领取人传阅,另一份交还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3,薪酬计发人员及其其他各类公司人员不得随意打听、传播他人的薪酬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规处罚
第四条,代扣缴责任
1,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其他法定薪酬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在以在本人月薪中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与部份岗位工资。
第五条,最低薪酬标准
1,在员工正常上岗并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其月薪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 非常给付
第一条,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薪酬:
1,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①结婚;②死亡;③生育;④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2,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3,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 附 则
第一条 集团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集团公司支付。
第二条 集团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三条,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原有薪酬体系中的所有津贴与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各种费一律取消。
所有人工费用必须有人力资源部经理(特殊情况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与总经理或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共同签名)的签名方可发放。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申请、审批与私自发放。 第四条,裁决权限
本制度解释权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份条款修订时,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五条,实施日期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自2003年01月01日起开始实行,原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废除。
附表一、职业发展道路表 序号 1 资深 总 管理类 专业技术职务类 生产作业类 技师类
2 高级 经3 普通 理 4 资深 副副总级资深 5 高级 总 专业技高级 6 普通 经理 7 资深 部经理级资深 术职务 普通 8 高级 门 专业技高级 9 普通 经理 10 高级 主管11 普通 主办 12 见习 课长 13 高级 文员文员级高级 监理 高专业技班组长 级 普通 15 作业员 文员级技师职务 见习 主管级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 普通 主管级 技师职务 高级 普通 见习 高级 普通 术职务 普通 14 普通 类 术职务 普通 备 1,专业技术职务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专业技术
职务考评委员会,参照个人工作业绩,能力与专业成果 进行内部考评(考评委员会应有外部专家一至三名); 2,技师职务(包括生产作业类与机关事务性作业类所有注 技术工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技师职务考评委员会,参照个人工作业绩,能力与专业成果进行内部考评(考评委员会应有内部副总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至三名)。 附表二、职位界定表 序号 1 总经 理 2 副总 经理 行政副总、生产总监、财务 总监 、技术总监 、营销总监 、 3 部门 经理 各部门(工厂、分公司)经 理、副经理、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 4 课长人力资源培训主管、人力资源主管、 主管 部 绩效薪酬主管 总经理 职级 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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