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浙江盾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MS程序文件 1 目的
SXJY-EP01 A0 1/4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版 次 页 次 识别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地控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覆盖范围内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排查,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 3.2 综合办公室负责环境因素的汇总审核,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a)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批准。 4 程序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调查
4.1.1 综合办公室负责将《环境因素调查表》发放到公司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各部
门。
4.1.2 各部门依据部门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情况,尽可能全面地识别能够
控制和
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填写好《环境因素调查表》,并将结果报送到XX部。 4.1.2.1 各部门根据如下文件和资料识别环境因素: a) 厂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 b)物料使用及废弃情况;
c)能源、资源使用统计;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化学品材料安全参数(MSDS)表;
d)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物及排放频率; e)设备运行中的环境影响;
f)产品和服务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环节;
g)公司机构和职责划分,现行环境管理措施、设备及控制文件;
h)环评报告及批文、“三同时”验收报告、“一控双达标”验收报告、近一年来环境监测报告等;排污管网图、排放口和排气筒位置;排污许可证等;
浙江盾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MS程序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编 号 版 次 页 次 SXJY-EP01 A0 2/4 I)相关方(供方、工程承包方、运输方、固废处置方等)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中可能
产生的重大环境影响的环节;
J)相关方投诉及处理结果;近五年来的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全厂主要事故隐患;
4.1.2.2 生产部门采用过程分析法逐一对每一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输入、输出进行分析,从中识别出环境因素;
4.1.2.3 非生产性部门根据职能所及的活动和现场,用现场调查法等识别出环境因素;
4.1.2.4 相关方的识别由职能归口部门进行;
4.1.2.5 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各部门应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的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三种时态为现在、过去和将来;三种状态为正常、异常和紧急;七种类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资源能源(或原材料)消耗、土地污染、其他环境问题(如振动、电磁辐射、光热辐射、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相关方影响等)。 4.2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4.2.1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时依据以下几方面: a、相关法律法规;
b、环境影响的规摸及程度; c、发生的频率及持续时间; d、监控措施; e、相关方意见。
4.2.2根据以上评价依据及本公司特点,制定直接判断法(优先)和打分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见附件一)
4.2.3 各部门将识别登记好的《环境因素调查表》提交给XX部,由其依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资源能源、产品中、事故及紧急情况、相关方等方面的环境因素,审
核其填写是否规范、环境因素有无遗漏。
4.2.4综合办公室根据审核完毕的《环境因素调查表》,依据附件一中的评价方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能用直接判断法的直接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其余用打分法,评价后填写于《环境因素评价表》上。
编 号 浙江盾安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MS程序文件 -EP01 A0 3/4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程序 版 次 页 次 4.2.3 综合办公室根据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环境管理者代
表批准后发至各职能部门。
4.3综合办公室负责按每年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依据公司新一年的发展情况,全面对环境因素进行更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更新环境因素,更新时的识别与评价方法执行本程序的有关要求:
a)进行新、扩、改或迁建项目时(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试生产阶段); b)有新产品投产、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新增设施和设备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变化时;
d)遇到紧急状态、特殊情况或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e)管理者代表认为有必要时。
4.4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录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的方式来加以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5 记录
5.1 《环境因素调查表》 5.2 《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 5.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4《环境因素变更表》
绍兴县骏业羽球有限公司 EMS程序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编 号 版 次 页 次 SXJY-EP01 A0 4/4 附件一: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1、直接判断法(此法优先,当出现如下情况即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法或法律禁用或限用; b、危险废物; c、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d、能源、资源的消耗(主要原辅材料的使用、电消耗和水消耗等)的减少或替代绿色产品近期在技术、管理和经济上可行时,判为重要环境因素(否则该能源、资源的消耗就直接判断为一般环境因素,而无需再打分)。 2、打分法
评 价 因 子 及 评 分 标 准 A、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偶然超标/违规,但不严重
分值 3 B、发生的频率 C、影响程度 基本符合规定 全面达标 持续发生 经常发生 偶尔发生 危害性较大(公司外处理) 有一定影响(公司内可处理) 影响小(作业者可处理) 无 有,但运行不理想 有,且运行正常 发生过但未采取措施 发生过并采取了措施 无 2 1 3 2 1 3 2 1 3 2 1 3 2 1 D、监控措施 E、事故/合理抱怨 评价得分:N = A+B+C+D+E 备注 境因素。
当N≥10时,即为重要环境因素;N<10时,即为一般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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