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政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激发职工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政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市政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评选工作包括: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优秀QC小组)、重庆市市政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单位(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优秀单位)、重庆市市政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等三项内容。
第三条 重庆市市政行业QC小组活动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其中优秀QC小组通过成果发布会进行遴选。
第四条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现场打分的原则,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优秀QC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组建,注册登记;
2、小组成果是近二年取得的活动成果;
3、小组活动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评比中处于领先地位;
4、小组成果有一定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第六条 申报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完善的QC小组活动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
2、QC小组活动普及率、活动率、成果率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推动QC小组活动上新台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推广运用优秀小组活动成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做法具有普遍推广意义;
4、单位近三年获得过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一等奖或不少于两个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二等奖;
5、单位高层领导质量意识强,长期支持开展QC小组活动并卓有成效。
第七条 申报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开展QC小组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有深刻认识,熟练掌握QC小组活动基础知识,能正确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 2、在本岗位认真贯彻落实单位QC小组活动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积极推动QC小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指导QC小组活动,并获得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一等奖;
4、从事质量管理小组工作5年以上;
5、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在本单位或行业有较高威信。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八条 优秀QC小组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QC小组活动成果文字材料; 3、企业对小组的现场评审记录。
第九条 QC小组活动优秀单位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单位开展QC小组活动经验总结材料;
3、单位近三年获得优秀QC小组奖的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条 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本人从事QC小组活动的主要事迹材料;
3、申报人近三年指导的QC小组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第四章 评 审
第十一条 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 优秀QC小组的最终评审,需经过活动成果发布、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进行评审。
1、经现场评审打分,评选出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一、二、三等奖;
2、没进行现场成果发布的QC小组,均获得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奖。
第十三条 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和QC小组诊断师组成,由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聘任,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
第五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荣获重庆市市政行业优秀QC小组、QC小组活动优秀单位、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的,由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宣传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的评选。
第十五条 各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获奖QC小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重庆市市政行业QC小组活动申报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QC小组名称 课题名称 小组 类型 课题起止时间 小组人数 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程性质 发布/交流 注:请在“发布/交流”栏注明该小组成果是发布还是交流,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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