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农业大数据助推
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17]51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08 【实施日期】2017.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农业大数据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17-2019年)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7〕5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发展农业大数据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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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农业大数据助推脱贫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利用大数据服务农业生产,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产业扶贫决策部署,利用大数据助力大扶贫,聚焦食用菌、茶叶、蔬菜、生态家禽和中药材5个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全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贫困县与对口帮扶城市产销对接和农产品“泉涌”提供数据基础,积极探索农业大数据助推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分步实施。以5个优势产业发展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需求为导向,在国内外专家咨询指导和参与下,科学设计和建设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按照“边建设、边服务、边完善”的思路,逐步拓展到农业全产业链和其他领域。 --坚持统一标准、全面精准。统一数据标准,按照“一数一源,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思路,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等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和更新,确保数据资源全面性、系统性和精准性。
--坚持协同融合、开放共享。按照“聚通用”要求,面向政府决策、产业发展和公众服务,通过统一的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府与企业、上级与下级、省内与省外数据的共享交换、整合关联及业务功能协作融合。 2 / 3
--坚持集约建设、创新应用。整合农业产业、价格、物流、交通、旅游、扶贫等领域
的数据资源,利用目前成熟的技术、运营模式,走“组装”道路,开发各类新应用,实现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集约建设和统一服务。
--坚持兼容扩展、安全保障。兼容各部门已有数据信息系统,有序整合现有数据资源,灵活扩展适应农业产业脱贫攻坚业务发展;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数据、平台及其应用安全。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天空地人”四为一体大数据采集机制和体系,探索平台体系可持续运营机制,实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信息服务。(1)重点建立食用菌、茶叶、蔬菜、生态家禽、中药材、精品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加工、冷链物流、销售与市场价格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库。(2)与扶贫大数据融合共享,构建农业产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和APP应用,实现农业产业发展状况准确摸清、变化实时掌握、趋势科学预测、智能预警提醒、贫困县与对口帮扶城市产销对接以及产业精准扶贫目标。(3)农业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逐步拓展到农业全产业链和其他领域,利用大数据手段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指导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模化发展和优质农产品“泉涌”,实现农业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定制化。(4)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构筑服务农业助力扶贫的块数据,打造大数据助推脱贫攻坚贵州模式,为全国产业脱贫攻坚提供借鉴和示范。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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