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
第一节 项目背景
海南儋州侨南世青养猪场于2003年5月在儋州市那大侨南村东面租用坡地70亩建设养猪场,其中养猪场40亩占地,果园30亩。项目于2006年12月1日建设并投入生产,其总投资28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0m2,其养殖规模为存栏量为3500头,项目已编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6年3月13日通过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审批(编号为2006013)。该猪场于2012年10月开始扩建,扩建前年存栏量为3500头,年出栏量为7000头,扩建后年存栏量为5000头,年出栏量为10000头。扩建主要内容为限位栏、分娩舍、保育舍及沼气发电工程。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3. 31万元(新建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2.22%。 第二节 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具体内容见下表1。
生产单元 饲料加工 主体工程 猪舍 表1-1 扩建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 车间 数量 占地面积 饲料及物料贮存库、饲料生产车间 限位舍 分娩舍 保育舍 育肥舍 隔离室 兽医化验室 消毒间(紫外灯消毒) 办公室 职工宿舍 供水系统 道路 供电系统 猪场绿化工程 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类别 备注 安装1台饲料粉碎搅拌机,加工能力为1t/h 总有602个栏 产床192个 98个 280个 依托原有 1间 302.5 m2 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 环保工程 5间 2284.8 m2 6间 1804.8 m2 3间 1555.2 m2 10间 6424.2 m2 1间 780m2 1间 20 m2 2间 10 m2 依托原有 1间 302.5 m2 5间 500 m2 打深水井1口,水塔1座 依托厂区物流干道 原有 供电由沼气发电机组或市政电网提供 依托原有,部分新约为7228.2 m2 增
15 16 17 18 排尿沟 堆粪场 沼气池 安全填埋井 长度约1353.5m 约880 m2 4个 3个 800 m3 300 m3 沟的宽度为0.3m 新建一个,原有3个 依托原有 2、产品方案 本项目采取”自繁自育、封闭管理”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出售商品猪。具体产品方案见下表3.2-2:
表3.2-2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1 2 3 4 5 6 产品名称 种母猪 种公猪 哺乳期 保育期 育肥猪 商品猪 单位 头 头 头 头 头 头 原有工程 300 5 570 520 2105 7000 扩建工程 212 5 360 428 495 3000 扩建后总工程 512 10 930 948 2600 10000 备注 存栏量5000头猪 出栏量10000头猪 注:仔猪为处于哺乳期和保育期的猪 3、主要原辅材料耗量
表1-2 扩建后项目原辅料 项目内容 原有工程 玉米(60%) 1393.3t/a 麦皮(8%) 185.77t/a 豆粕(25%) 580.53t/a 添加剂(4%) 92.89t/a 其它(鱼粉等,3%) 69.64 t/a 原料 扩建工程 532.7 t/a 71.03 t/a 221.97 t/a 35.51 t/a 26.66 t/a 扩建后总工程 1926.0 t/a 256.8 t/a 802.5 t/a 128.4 t/a 96.3 t/a 4、职工人数及劳动定员
扩建前项目职工为22人,工作时间为365天,24小时连续生产。项目投入运行以来,生产均为正常,未发生污染事故或投诉事件,基本能做到安全生产。 5、公用工程
项目总平面布置扩建前和扩建后统一设计,其中公用工程建设规模均配套扩建前后工程。
(1) 给排水工程 ① 给水系统
项目内给水为自打井水供应水源,在猪场内打深水井1口,并建水塔1座。扩建后
2
其用水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量,不进行扩建。由水泵房引出一条DN100的干管,小时供水能力20 m3,各猪舍给水管分别直接从干管引入,枝状布置,各类猪舍都采用鸭嘴式饮水器自动饮水,以便各类猪能随时喝到干净的地下水。
② 排水系统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目前排水属于雨污合流。
整改后项目拟采用雨污分流制,场区雨水自流式排入场区内排水沟,通过排水沟汇入场区防疫沟内,排往附近水体。污水经采用能源生态模式处理方式处理后产生的沼液做液态有机肥用于专案用地周边的橡胶地,污水不外排。 (2)供电系统
项目新增用电负荷为40kW,现有变压器能满足项目的用电需要。
第三节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合理性及法规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拟使用沼气池处理废水,采用“猪场—沼气—有机肥—农作物等”的生态养猪模式,进行商品猪规模化集中养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生态种(养)技术开发及应用”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海南省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种养业相结合、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发展有机、绿色农业生产,进而推动热带高效农业持续发展、不断迈向新的台阶。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与“力争两年内实现禽畜产品自给、四年内产品出口,并逐步将海南省建设成全国禽畜产品出口基地”的精神相吻合。
项目扩建完成后,通过“以新带老”环保措施,对场区污废水进行综合处理并利用、并消纳完全,大大减少了主要污染物的对外环境的排放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总体工作目标。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 2、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位于那大镇侨南村佰公山,根据《儋州市那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项目用地属于木本园地区,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用地属于儋州市侨南村委会,根据《果园承包经营合同书》(见附件),侨南村
3
委会将佰公山的果园70亩,发包给海南儋州侨南世青养猪场建猪栏养猪,承包期限为
44年,即从2003.6.1至2047.5.31止,如本合同期满后,海南儋州侨南世青养猪场继续承包,则另行协商。
3、畜禽养殖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2)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 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5)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农村地区,不属于以上禁建区,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选址要求。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