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与思考
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如何确保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是纪检监察机关能否高效、顺畅履行职责的关键。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内功”,又要完善与公检法衔接配合的“外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实践及成效
注重人员融合,打牢思想根基。一是把握转隶这个重要环节,采取“一对一”谈话的方式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虚心听取转隶干部的意见建议,引导转隶干部正确对待岗位变动,并全身心向工作聚焦。二是通过科学编组实现人岗适应。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统筹考虑人员的优化重组、交叉混编,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通过实战加速人员队伍深度融合,着力提高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实现纪委监委内部的纪法高效衔接,为后续移送阶段法法衔接铺平道路。
理顺内部流程,完善运行机制。一是从最亟须的工作流程抓起,理顺内部运行机制。细化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运行规范及操作流程,体现主要业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完善立案决定书、调查报告、审理报告、起诉意见书、谈话
笔录等工作文书,并对文书管理使用进行细化和规范。二是注重完善内控机制,促进衔接高质高效。探索完善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具体流程,坚持集体决策、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抓起严把初核这个纪律审查和调查处置的入口关,在立案审查调查阶段,严格划清违纪、违法与犯罪之间的边界,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同步进行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着眼于规范使用调查措施,进一步严格调查措施审批权限和使用程序;着眼于审查调查与职务犯罪证据标准衔接,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同时规范审理室提前介入的责任范围、工作程序、职责边界等,进一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加强外部协作,实现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以及线索核查结果反馈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在信息查询、技术调查、措施使用方面与公安机关协作顺畅,同时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诉讼阶段审查审理的跟踪对接等方面与司法机关有机衔接,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标准和要求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把握好程序规定。
问题及原因
对于纪委监委职责内涵及贯通衔接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如何对接贯通的问题,部分干部存在认识不清、理解不深的问题。如有的干部对纪委监委首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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