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对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2010)
【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2.23 【实施日期】2010.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对新学期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民办学校: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即将开学,为保证各学校工作正常开展,我局将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0年2月25日-3月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学校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情况;寒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情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学习安徽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情况。
(二)各学校(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寒假期间春节前开展慰问离退休教师工作情况;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开学后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开设情况及教材、 1 / 2
师资到位情况。
(三)各学校寒假工作总结、开学前准备、教职工和学生到校、教学设备和教学用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新学期工作安排等工作情况。
(四)各区内初(高)中班办班学校寒假期间工作总结及新学期安排。
(五)开学前各学校对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及重点防范部位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开学后校园应急队伍人员、设备落实到位情况。
(六)甲型流感等流行性传染疾病防控情况,尤其是甲型流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假期疫情信息统计报送情况,开学前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消毒情况,开学后晨检、午检等疫情监测制度落实情况,因病缺课师生人数追踪统计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完善和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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