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审查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0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审查,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
3.5.6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包括产品检验时间)内做出是否准予生产的决定,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准予生产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不准予生产的,应当自做出不准予生产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5.7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以公告、网络(http://www.aqsiq.gov.cn)方式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名录。
4 审查要求
4.1 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工艺控制 4.1.1 食品用纸包装基本生产流程
申证企业应制定生产流程,并制订相应的程序文件。
对购买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生产流程。对于按照其他工艺流程生产的企业,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注明其生产流程。
4.1.1.1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干燥 卷取 分切
基纸 涂布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2热封型茶叶滤纸
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干燥 卷取 分切 基纸 定型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3 鸡皮纸 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4食品羊皮纸 木浆 打浆 调料 抄纸 卷取 包装
基纸 酸处理 脱酸 洗涤1 中和 洗涤2 干燥 — — 11
压光 卷取 包装 4.1.1.5 半透明纸 木浆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超压 包装 4.1.1.6玻璃纸 木浆(或棉浆) 黄化 喷膜成型 脱硫 水洗 塑化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4.1.1.7食品包装纸 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原纸 淋膜 印刷 涂蜡或覆膜 分切 包装
4.1.1.8食品包装纸板
纤维原料 打浆 调料 上网成型 压榨 干燥 卷取 分切 包装 纸板 淋膜 印刷 覆膜 分切 包装 4.1.2食品用纸容器基本生产流程 4.1.2.1纸袋 (1)纸质袋 基纸 印刷 分切 制袋 包装
(2)淋膜纸袋 基纸 淋膜 印刷 分切 制袋 包装
(3)涂蜡纸袋
基纸 印刷 涂蜡 分切 制袋 包装 — 12 —
4.1.2.2纸罐 (1) 纸板类罐
基纸 印刷
原纸 卷管 切割 帖标 成型 包装
(2)圆柱形复合罐及其它复合罐
基纸 印刷
原纸 复合卷管 切割 帖标 成型 包装 其它材料
4.1.2.3纸杯 (1)淋膜杯
原纸 淋膜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2) 涂蜡杯
原纸 印刷 模切 成型 浸蜡 包装
4.1.2.4纸餐具 (1)纸板餐具
覆膜 纸板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2)淋膜纸餐具 覆膜 纸板 淋膜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3)纸浆模塑餐具
纸浆制备 真空过滤成型 烘干 成型 包装
4.1.2.5纸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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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纸板盒
覆膜 纸板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2)淋膜纸盒
覆膜 纸板 淋膜 印刷 模切 成型 包装 4.1.3食品用纸包装关键工艺控制
企业应对以下关键工艺制定控制程序,对关键工艺实施严格监控,并建立可追溯性记录。 4.1.3.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调料过程工艺控制。 4.1.3.2 热封型茶叶滤纸
调料过程工艺控制。 定型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3鸡皮纸
调料过程的控制。 4.1.3.4 食品羊皮纸
酸处理工艺参数的控制。 脱酸工艺参数的控制。 洗涤2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5半透明纸
调料过程的控制。 4.1.3.6 玻璃纸
黄化工艺参数的控制。 塑化工艺参数的控制。 喷膜成型工艺参数的控制。 4.1.3.7食品包装纸
调料过程的控制。 印刷过程工艺参数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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