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防护措施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
一、电梯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使用条件,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三、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的有效期内变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在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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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防护措施
置;
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5、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6、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 、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待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当进行救援演练;
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8、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在关部门;
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11、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1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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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按照国家在关规定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力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七、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者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15日内向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1、对电梯召唤按钮、指示信号、风扇、照明、紧急报警装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电梯日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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