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富与共富”
讨论先富和共富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先富和共富的内涵,以及它们的关系。迄今为止,人们对此的认识还不够清晰明确,并常常习惯于作简单化的理解,因此常常引出认识上的种种误解和实践中的政策摇摆。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人们对于“先富”和“共富”的关系争论不休,而贫富差距的逐年增大,更是激发了人们对“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质疑,引发一系列问题。我们应该针对贫富差距的现状,正确认识“先富”和“共富”的关系,提出相关对策来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为走向共同富裕扫除障碍。
“先富”是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手段先富起来。先富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共富的途径和手段。允许一部分先富,是承认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收入差别和富裕程度差别,但并不是收入差距越大越好。先富要帮后富而不是搞两极分化。先富带后富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大原则,也是最终目标。“共富”不是同时同步富裕,也不是平均主义,它是一个历史过程。邓小平提出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我认为有以下作用:
首先,一部分人先富,必须要以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为手段。在我国现阶段,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实行按劳分配和劳动、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必然结果。通过这一部分人
的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影响左邻右舍,使他们向先富地区学习。其次,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不但通过向国家纳税等各种途径和措施帮助相对落后地区的人们,帮助其地区经济的发展,还可以为落后地区的人们提供经济发展的空间、机会和手段,给他们创造就业机会,带动该地区的发展。例如,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的迅速发展,这些城市在自身发展成为大都市的同时,也为其他沿海以及内陆城市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更为本地以及外地的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缓解了其他地域的就业压力,促进这些地域以一种更加稳步的速度发展。
在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之奋斗的过程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由于各种原因,也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健康发展,亟待解决。比如,在4.20雅安地震中,对于各界人士的捐助,许多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的大牌明星以及各家名牌企业捐款过少或行动不积极,由此产生了很大的舆论,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我认为引发热议的深层原因是贫富差距的社会现实以及对“先富的忘记带动后富”的愤懑的一次发泄。据报道,近几年,20%的少数富豪占据了社会80%的财富,当富豪们在享受年平均消费1700万元的奢侈生活时,80%的人们却在社会底层为房贷、为就医、为养家而奔波劳累。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是却不能多分享一块“这个大蛋糕”。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在各方各面都显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是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
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另外,区域间贫富差距扩大,特别是先发展起来的东部地区和落后西部的差距,也造成了东西部民众心理上的不平衡。
社会主义必须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但如何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错误的把共同富裕认为是全体人民在同一时间以同等的速度富裕起来,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平均主义大行其道,严重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最好的教训,它让我们明白了这种错误的认知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也违背了中国的国情,不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他在接下来的改革中一直强调要实行这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即共同富裕不是全体人民在同一时间以同等的速度富裕起来,更不可能是完全平均,而是一个历史过程,全体社会成员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必然是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起到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能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向前发展,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原因有四:一是劳动者个人能力和负担的不同,而由我国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必然产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差异。二是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竞争力各异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存在差距。三是,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下,拥有不同生产要素也必然产生收入的差异。四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在客观上存在的区别,也必然引起收入间的反差。这些因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共同富裕只能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在我国,先富起来的人收入和富裕程度与还处在社会较底层的人们收入差距有逐年增大的趋势。为此,分配问题上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国家的政策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但是随着经济各方面的发展,政府有必要做出调整,即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其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商业保险与慈善事业等。如此,人们对先富者的敌意会降低,对共富的渴望会再次燃起,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之,虽然出现了很多不公平,贫富悬殊的民生问题,但是不可否认我们的国家正以迅猛的速度发展起来了。在2011年,我国GDP超过了日本,位居世界第二。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取得了初步成就,先富共富问题肯定会在将来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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