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
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建发[2013]10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3.05.21 【实施日期】2013.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建发〔2013〕10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厅党组同意,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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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按照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对省直单位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1、教育党员学习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责任领导:李明、王必勇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监察室)
2、开展对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领导:李建 责任处室:建筑节能和科技处)
3、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领导:宋直刚 责任处室:村镇规划与建设处)
4、开展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领导:曹剑 责任处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5、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巡查和监督检查。(责任领导:仲亚平 责任处室:住房保障处)
二、结合工作实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责任领导:李明 责任处室: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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