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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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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及房地产税费简表

项目 耕地占用税 契税 何时征收 占用耕地时发生 计费基数 固定税额标准 征收标准 20元—50元/㎡ 征收依据 收取部门 湖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鄂财税发地税部门 〔2008〕8号 湖北省契税征收管理实地税部门 施办法(修订)(19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地税部门 138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征用土地管理收费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5]4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国土部门 关于降低部分住房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2]47 土地增值税 征地管理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房屋、土地交易市场价格,让(出售、赠与和交换),交换为差额部分,划拨为契税税率为4% 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补缴土地出让收益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转让取得收入减去土地出额为扣除项目,小于50%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让、开发成本、税金等成部分为30%,50-100%为(房地产)并取得收益 本后余额 40%,100-200%为50%,超过200%为60% 耕1000亩其他2000亩以上0.7%;耕500-1000,其凡办理各类建设项目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他1000-2000,按1.1%;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单青苗补偿费、地上地下附100-500,其他200-1000位和个人必须向土地管着物和折迁补助费 按1.4%;耕100,其他200理部门缴纳征地管理费 以下按1.8-2.1%,最高不超过2.8% 征地补偿费 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修正系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等(抢栽、抢种、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林地一般为0.7,未利用地1、土地补偿费 抢挖的除外)一般要高于武汉市I区,30万元/亩,一般为0.3 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 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安置补助费 黄石IV区,3.718万元/亩。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 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适当提高标准 3、地上附着物 4、青苗补偿费 《湖北省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国土部门 法》的通知 鄂政发〔1999〕52号 鄂政发(1999)52号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国土部门 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1996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国土部门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 鄂价费字(1990)130号 耕地开垦费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 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采矿砖瓦1.5-2.25万/公顷;废弃地1.2-1.5万/公顷;废弃工程0.9-1.2万/公顷;其他0.6-0.9万/公顷 土地复垦费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按破坏土地面积 成破坏的土地 土地闲置费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 的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由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鄂价费字(1990)130号规定同类地年产值1-2倍 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按省20%、当地50%分;地方分成的70%部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成)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国库。 武汉:东西湖汉阳洪山江岸江汉硚口青山武昌4级 黄石(黄石港 西塞山)襄樊市(襄城区 樊城区)6级 1等140元/平米,2等荆州(沙市 荆州)宜昌(西120,3等100,4等80,5等陵 伍家岗 点军 猇亭)7级 64,6等56,7等48,8等42,9十堰(茅箭 张湾)8级 等34,10等28,11等24,鄂州鄂城区 潜江市 仙桃市 12等20,13等16,14等武汉江夏区为9级 黄冈黄州区 孝感孝南区 武14,15等10 汉蔡甸 黄石(铁山 下陆) 鄂州华容 荆门东宝10级 武汉(汉南黄陂新洲) 鄂州梁子湖 天门市为11级 《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国土部门 等问题的通知》(2006.11.9) 新菜地开发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 鄂价费字(1992)130号,武汉市0.7-1.5万元/亩,省辖市0.5-1万元,县级市县城关镇0.3-0.5万元。 【加强蔬菜产销通知:大菜地占地面积*1.5*征收城市,长期保留区,6万;占用蔬菜地的建设项目 标准 严格控制征用、占用区,5万;控制征用、占用区,3万。中等城市,分别按每亩4万、3万、2万元的标准征收。县(市)郊区,1至2万。】未执行 武汉耕地每亩2000元,非耕地每亩1500元;市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向州城区(含省直管市城用地单位按亩征收一定 区)耕地每亩1500元,数额的水利建设基金 非耕地500元;乡镇耕地每亩500元,非耕地300元。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省土地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30号) 《湖北省蔬菜基地建设财政部门 保护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14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产销工作的通知》(1996年1月16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182号 财政部门 《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土地登记费 土地交易费 土地评估费 土地勘测费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1000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平米(含1000平米)以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 下每宗地收100元 ,每用地使用者 超过500平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10以下(含10),2.5%;10以上至100(含100), 2.0%;100以上至500(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按照成交价格总额,采取500),1.2%;500以上至赁)、转让;探矿权、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1000(含1000),1.0%;矿权出让(租赁)、转让; 1000以上至5000(含5000),0.8%;5000以上,0.65% 100万以下(含100),4%;101~200,3%;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 200-1000,2%;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 1000-2000,1.5%;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2000-5000,0.8%;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5000-10000,0.4%;10000万以上,0.1%。 武汉220,花山实际支付 160-180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国土部门 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国土(籍)字[1990]93号 省物价局关于土地矿产国土部门交易服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务中心 价房服[2008]105号) 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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