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消毒供应中心(室)常用监测技术操作方法
消毒供应中心的日常工作中,质量控制贯穿始末。只有做到良好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才能保证被消毒和灭菌医疗物品的安全放行。因此,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必须正确理解消毒和灭菌监测的原理、操作和判读,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技术监测标准》,实现全程的质量监测。
随着消毒供应中心的发展,质量监测的认识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单纯灭菌的监测,到全过程质量监测。针对所有影响终末质量的关键因素均进行控制和监测,包括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储存、无菌物品发放共10个流程,改变单纯依靠终末监测的质量控制。
一、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监测方法 (一)日常监测
1.目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在清洗、消毒后,打包之前应对清洗质量进行日常监测,以确保清洗质量,并保证灭菌成功。
2.方法:目测法或配合带光源的放大镜,对每件清洗后的物品进行清洁度和功能监测。 3.操作流程 (1)操作前准备
①人员:工作人员穿专用工作服、戴圆帽,卫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②环境:清洁、空气质量符合卫生学要求,温度20-23℃,相对湿度为30%-60%,平均照度1500lx,适合操作。
③物品:带光源放大镜、器械检查台、清洁器械、笔、记录单等。 (2)操作步骤
①工作人员着装规范,符合要求。 ②评估、确认器械经过清洗、消毒处理。 ③打开带光源放大镜,备用。
④将清洗、干燥完毕的物品放置在器械检查包装台上,待检。
⑤检查器械清洁度和功能:器械表面,咬合面、关节面、锁齿扣、组合连接部干净无污迹,血渍、锈迹、蚀损斑,无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剂残留。若不合格应退回去污区重新清洗。 ⑥对于难以用肉眼观察的复杂物品和部位,要求带光源放大镜观察。
⑦根据规程进行润滑、保养和功能检查。
⑧清洗合格的器械打包灭菌;不合格的器械返回污染区进行重新清洗、消毒、干燥。 (3)操作注意事项
①检查设施、设备功能完好,符合行业标准中的要求。
②应检查每件待包装器械。重点检查齿牙、咬合面、关节等复杂部位。 ③肉眼难以观察的物品应配合使用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④工作区域照明应符合精细检查最低照度要求。
⑤电源器械、动力器械:严格执行器械厂家维护保养手册。 ⑥精细器械禁止用手指触摸,防止损伤。
⑦注意保护器械的功能部位。润滑器械的套接关节部位。
⑧腐蚀现象和功能损害的器械及时处理。处理针尖毛刺后应清洗,最好放置在容器中传递到去污区。
⑨工作人员注意锐器伤,丢弃的穿刺针应放入锐器收集盒。 ⑩记录不合格物品的信息,分析清洗失败的原因。 4.结果判定及处理
(1)合格标准为: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检验合格的器械可以进入后续包装环节,不合格器械应返回污染区重新进行清洗。 (二)定期监测
1.每月随即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用于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资料至少保留半年。
2.可定期采用蛋白残留测定、ATP生物荧光测定方法监测清洗与清洁的效果及灵敏度,测定器械、器具和物品的蛋白质残留或其清洗与清洁的效果。 3.操作注意事项
(1)待灭菌包裹的选择应做到随机性和代表性。
(2)定期清洗质量的检验人员可与日常清洗的检验人员不同。 (3)检测时要保证光线亮度达到要求。 4.结果判定及处理
(1)目测方法合格标准: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实验室技术测定,结果判定应根据相关文件和产品说明书。 (三)常用器械质量要求
1.金属器械:器械清洗消毒后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无清洗剂、消毒剂、除锈剂等化学残留。器械表面没有洗涤剂或影响金属光泽的污物。器械完整,无损伤、无缺损、无变形现象。器械表面、刃面无损伤。带关节器械关节运动灵活。有滑动元件的器械,保持移动顺畅,螺钉固定旋紧、无缺失。
2.穿刺针类:针梗通畅、无弯曲,针尖锐利、无钩、无卷边,针斜面平整,针芯与针梗配套,无松动现象、针座洁净、无锈迹及污渍。
3.橡胶类:表面光滑,不粘连、不变形、无老化、无黏附物,无裂痕、管腔通畅、干燥、保持原有弹性。
4.玻璃类:表面不挂水珠、干燥,光洁、透亮,无裂痕、无残缺,刻度清晰完整。 5.精细的器械:器械的齿纹、关节、管腔部件洁净、功能完好、无损坏。 6.官腔器械:管腔内面洁净、通畅,无蛋白残留及污渍。
7.特殊器械:器械的沟槽、锯齿隙、夹角、轴节、螺丝处洁净,螺丝螺钉无松动或缺失,有铰链和滑动元件的器械移动顺畅。
8.新器械:无锈迹,缺损、裂纹、运输中未造成功能损坏。
9.镀镍或镀铬的器械无脱落、锈斑、水垢残留等,持针器或钳的碳合金镶片无磨损或脱落,镀铬器材的边缘光滑无锐边。
10.带电源器械绝缘性能好、确保安全使用。
11.容器:配套使用,无锈迹、污渍,完整,无缺损、变形现象。
二、全自动清洗消毒器清洗效果的监测方法 (一)日常监测
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和运转情况并记录。资料留存时间6个月以上。 (二)定期监测
1.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
2.清洗消毒器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质量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3.当清洗质量发生改变时可随时进行检测。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
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要分析原因,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清洗效果测试物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清洗物品装载量监测
1.目的:采用合理、正确的装载方式和装载量,保证被清洗物品的清洗效果。 2.要求
(1)在清洗器使用前应对主要的装载方式和装载量进行验证;对于需清洗的主要物品也应进行验证,以保证平时装载的正确性。 (2)平时装载量不应超过验证合格的装载量。
(3)对于特殊物品应配合使用相应的清洗附件如清洗架、清洗盒等。 (4)对于不同的装载形式可以制成图片形式,供平时参考。 3.操作步骤
(1)按照验证的结果进行装载。
(2)器械装载量不能过大,摆放合理,关节应充分打开,以保证水流可以充分接触所有表面。
(3)器械装载不能过多,不能影响喷淋臂的旋转。
(4)管腔器械应使用专用清洗架,精细器械和锐利器械应固定放置。 4.注意事项
(1)选用低泡清洁剂。
(2)金属器械应使用润滑剂,塑胶类和软质金属材料器械,不应使用酸性清洁剂和润滑剂。 (3)定时检查输送泵管路是否通畅。设备舱内、旋臂应每天清洁、除垢。 (4)精密器械的清洗,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5)复杂器械和污染物干涸后直接上机清洗,不易去除血迹、污迹,建议先手工清洗后再上机清洗。 5.结果判定及处理
(1)合格标准为: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检验合格的器械可以进入后续包装环节,不合格器械应返回污染区重新进行清洗。 (3)记录装载情况和清洗器的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或厂商规定要求。 (四)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监测方法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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