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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高中政治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三框 依法行使财产权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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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框 依法行使财产权

教学目标 引述有关财产权的法规及其具2.明确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及财产共有形式。 体表现,解析城乡生活中维护财3.知道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产权的典型案例。 4.了解担保物权的含义及种类。 学习目标 1.了解财产权及其分类,知道法律对保护财产权的规定。

一、财产权及其分类,法律对财产权保护

财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我国法律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二、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和共有形式

1.含义及类别: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可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三类。

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3.财产的共有

财产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探究]

1.赵某与钱某是大学同学,因找工作双方于2017年5月购买了一台手提电脑,价值6 788元。后因二人产生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5 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得到电脑后,因一时大意将电脑丢失。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4 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后武某在使用该电脑时被孙某发现,并就电脑的归属发生了冲突。

孙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提示] 孙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本案中,钱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取得该所有权。

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动产的善意取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占有人所转让的必须是动产;第二,转让人的占有必须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表示;第三,善意第三人必须是有偿地从转让人处取得占有;第四,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三、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1.用益物权及其种类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2.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几种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对权利人个人来说,要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同时为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开发商还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探究]

2.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什么是用益物权?

[提示] 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

四、担保物权的含义及种类

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

[探究]

3.2017年5月,王某因做生意资金不够,找到同村村民夏某向其借钱,夏某考虑到大家平时关系不错,同意借钱给王某,但是又恐以后无法得到归还,便提出要用财产作为抵押,于是王某找来自己的好友陈某,陈某同意用自己的财产房屋一栋为夏某与王某之间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但是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担保登记,夏某借给王某人民币三万元,立有借条,约定了一年的借款期限及利息。一年后,王某没有归还借款,夏某多次找到王某要求还款,王某以种种理由没有归还,于是夏某找到陈某要求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陈某以未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无奈夏某将王某、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维护其合法权益。

上述材料涉及的是物权中的什么权?

[提示] 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又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用,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陈某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理由是,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抵押担保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依据的是合同成立原则,即不动产的抵押担保物权只要求当事人之间依法

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则已经依法成立,不再强制要求当事人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只是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未办理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本案夏某与陈某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合同成立时,抵押担保物权已经依法成立了,没有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担保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担保物权的成立,只是没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夏某依法享有抵押担保物权,被告陈某则依法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依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使

?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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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及其种类?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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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及其分类??

所有权?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及取得方式

??财产的共有

教材P23“探究问题”

提示 市场上的兔子,其所有权已被人拥有,如果擅自去拿,必引来纷争;而对野地里的兔子,其所有权未被人拥有,谁追逐抓到,其所有权就属于谁,所以众人竞而逐之。由此可知,财产权制度是极其重要的。

教材P24“探究问题”

提示 (1)①在房屋买卖中,房屋是不动产,须以产权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所以小刘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②在轿车买卖中,轿车虽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其所有权的取得或变更也必须进行产权登记,因此该轿车仍属小钱所有。③在电脑买卖中,电脑作为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从其价格过低应能判断电脑是赃物,电脑所有权是失主,而不是小陈。

由以上可知,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因此,买方尽管付了钱,但并没有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

(2)在生活中,要根据法律规定,依据自己财产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其所有权。 教材P25“探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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