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资格证(A证)考试试卷(A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中指出: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60号)中要求,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特证上岗,新工人培训培训不少于100学时,培训合格后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考核颁证。
4、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5、根据煤层赋存情况,一个井田可用一个水平开采,也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水平开采,前者称为单水平开拓,后者称为多水平开拓。单水平开拓是用一个开采水平把井田沿倾斜划分为两个阶段,在水平以上阶段,称为上山阶段;在水平以下的阶段,称为下山阶段。
6、煤矿按照进、回风井的位置不同,矿井通风方式分为四种基本类型:中央式通风、对角式通风、区域式和混合式通风四种。
7、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8、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井下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9、煤矿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至少停15分钟,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巡视检查爆破区域地点内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认为无问题后,三排才各归原主,班长方可撤除警戒、恢复生产。 10、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4 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1分,共10分)
1、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
2、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发生事故而没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并依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行罚款(√) 4、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 队)的负责人,上述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5、采区进、回风巷在通风设施的调整下可实现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6、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2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 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矿长请示是否停电撤人,调度室想瓦检员下达停电撤人指令(×)
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说明瓦斯超限地点、时间、瓦斯浓度,超
限时采取的措施,地面监控室发现井下传感器报警,必须立即通知附近场子瓦检员或巡检员前去查看,如有有害气体超限,立即通知附近地点人员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影响的作业人员,同时汇报调度室。
8、瓦斯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可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对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倾斜巷道,宜采用由上向下施工方式。(√)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中指出:严格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提高评估标准,增加必备性指标。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停产整顿、( C ),直至依法关闭。
A、依法罚款 B、遣散工人 C、兼并重组 D、破产清算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中指出: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 C )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A、违章 B、违规 C、事故 D、重大隐患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 A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1 B.2 C.8 D.24
4、《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 C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A、预防办法 B、管理制度 C、应急预案 D、应急措施
5、( C )可以反映煤层空间形态和构造变动的重要地质条件,是煤矿设计、生产、储量计算的基础。
A采掘工程平面图 B 井上下对照图 C 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D 通风系统图 6、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 B )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A、30 B、40 C、50 D、60
7、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 C )m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施。
A、10 B、20 C、30 D、60
8、巷道贯通关系到通风系统的改变,爆破贯通瓦斯积聚超限的地点可能导致瓦斯爆炸事故,所以,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只准另一个掘进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而且要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C )
A、30, 10 B、40, 20 C、50, 20 D、60, 20 9、掘进巷道贯通前,停止掘进和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 A )%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
A、1.0 B、1.5 C、2.0 D、3.0
1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D )%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A、1.5 B、2 C、2.5 D、3
11、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孔口负压不得低于( C )KPA。 A、10 B、12 C、13 D、15
1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 30 天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C)
A、10, 5 B、15, 7 C、30, 7 D、30, 15 13、自燃煤层的矿井应设置CO传感器,CO报警浓度为( D )%。 A、0.01 B、0.001 C、0.024 D、0.0024 14、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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