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实数
第一节
实数的概念
12.1 实数的概念
A.无限不循环小数叫做无理数。
B.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无理数,它们互为相反数。 C.有理数和无理数统称为实数。
正 有理数
有理数 零 —有限小数或无限循环小数 负有理数 实数 正无理数
无理数 —无限不循环小数
负无理数
(1).自然数(小学):数出物体个数的这样的数,如1、2、3、4、5......叫做自然数。
(2).整数(小学):0和自然数叫做整数。
(3)整数(中学):正整数、负整数和0统称为整数。
(4)正数: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5)负数:小于0的数叫做负数。
(6)分数(小学):形如1/2、5/3、7(3/5)这样的数叫做分数。
(7)分数(中学):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统称为分数。
(8)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9)无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叫做无理数,具体表示方法为√2、√3这样的数。
(10)实数:有理数与无理数统称为实数。
第二节 数的开方
12.2 平方根和开平方
A.如果一个的平方等于a,那么这个数叫做a的平方根。求一个数a的平方根的运算叫做开平方,a叫做被开方数。 (定义:如果√a=a,则√a叫做a的平方根,记作“√a?”(a称为被开方数)。
,读作“根号a”;??a”表示,期中a表示a的正平方根(又叫算术平方根)a 表示a的负平方
B.正数a的两个平方根可以用“根,读作“负根号a”。
开平方和平方互为逆运算: 当 a>0时 (a )2= a (-a )2= a (平方根等于本身的只有0 ) 当 a≥0时 当 a<0时
a2 = a a2 = -a
(-a)2 = a
零的平方根记作
0,0=0
注:一个正数的平方根的平方等于这个数。
一个正(负)数的平方的正平方根等于这个数(这个数的相反数)。
性质:正数的平方根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0的平方根是0;负数没有平方根。 算术平方根:正数a的正的平方根叫做a的算术平方根,记作“√a”。 12.3 立方根和开立方
A.如果一个数的立方等于a,那么这个数叫做a的立方根,用“
3,a叫做被开方数,“3”叫做根指数。求一个数a”表示,读作“三次根号a”
a的立方根的运算叫做开立方。(定义:如果
3(a称为被开方数)。 a=a,则x叫做a的立方根,记作“3a”
B.任意一个实数都有立方根,而且只有一个立方根。
⑵、性质:正数有一个正的立方根;0的立方根是0;负数有一个负的立方根。
12.4 n次方根
A.如果一个数的n次方(n是大于1的整数)等于a,那么这个数叫做a的n次方根,当n为奇数时,这个数为a的奇次方根;当n为偶数时,这个数叫做a的偶次方根。求一个数a的n次方根的运算叫做开n次方,a叫做被开方数,n叫做根指数。
30 =0 (
3a )3= a
3a3 = a
B.实数a的奇次方根有且只有一个,用“
na”表示。其中被开方数a是任意一个实数,根指数n是大于1的奇数。正数a的偶次方根有两个,
它们互为相反数,正n次方根用“
na”表示,负n次方根用“-na”表示。其中被开方数a>0,根指数n是正偶数(当n=2时,在?na中省略n)。负数的偶次方根不存在。零的n次方根等于零。 第三节 实数的运算 12.5 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实数
A.一个实数在数轴上所对应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叫做这个数的绝对值。实数a的绝对值记作零的相反数是零,非零实数a的相反数是-a。
a。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B.负数小于零,零小于正数。两个正数,绝对值大的数比较大;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数较小。从数轴上看,右边的点所表示的数总比左边的点所表示的数大。 12.6 实数的运算
实数轴:数轴上的每一个点都对应唯一的实数。数轴上两点A、B对应的数分别是a、b,那么两点距离:AB=|a-b|
a
= ba
(11)实数的运算性质:设 a>0 , b>0 则 ab = a ·b
b
第四节 分数指数幂 12.7 分数指数幂
A.我们规定分数指数幂:
nam?aa?0mn),
1nam?a?mna?0),
其中m、n为正整数,n>1。 B.整数指数幂和分数指数幂统称为有理数指数幂。 C.有理数指数幂的运算性质:
设a>0,b>0,p、q为有理数,那么
()
ap*a?apqqp?q,a?a?apqp?q.()
?a??apq.()
?ab?p?abp相交线
p?a?,????b?pabpp第十三章 相交线 平行线
第一节
13.1 邻补角、对顶角 13.2 垂线
A.如果两条直线的夹角为直角,那么就说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其中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它们的交点叫做垂足。 B.在平面内经过直线上或直线外的一点作已知直线的垂线可以作一条,并且只能作一条。 C.联结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 D.点到直线的距离
直线外一点到这条直线的垂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个点到直线的距离。 13.3 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 第二节 平行线 13.4 平行线的判定
A.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B.经过直线外的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
C.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内错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D.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旁内角互补,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13.5 平行线的性质
A.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位角相等。 B.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内错角相等。 C.两条平行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旁内角互补。
D.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E.两条平行线中,任意一条直线上的所有点到另一条直线的距离都是一个定值,这个定值叫做这两条平行线间的距离。
10.1相交线:邻补角:两条直线相交所构成的四个角中,有公共顶点且有一条公共边的两个角是邻补角。
对顶角:一个角的两边分别是另一个叫的两边的反向延长线,像这样的两个角互为对顶角。
垂线:两条直线相交成直角时,叫做互相垂直,其中一条叫做另一条的垂线。
平行线: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
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
同位角:∠1与∠5像这样具有相同位置关系的一对角叫做同位角。
内错角:∠2与∠6像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内错角。
同旁内角:∠2与∠5像这样的一对角叫做同旁内角。
对顶角的性质:对顶角相等。
补充;垂线的性质:
性质1: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性质2:连接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
平行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
平行公理的推论: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平行。
10.2平行线的判定:
判定1: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判定2: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判定3:同旁内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10.3平行线的性质:性质1: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性质2: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性质3: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10.4平移:在平面内,将一个图形沿某个方向移动一定的距离,图形的这种移动叫做平移平移变换,简称平移。对应点:平移后得到的新图形中每一点,都是由原图形中的某一点移动后得到的,这样的两个点叫做对应点。 平行线的判定:
1同位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 2内错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 3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行 平行线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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