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各项制度、标准,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统计、分析各种定额执行情况,加强班组经济核算。
3、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法规采集数据,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所辖的各种计量仪器仪表和度量衡器具,定期检验,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4、加强信息管理,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的填写、保管和传递,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数据。
5、搞好岗位培训工作,经常开展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岗位练兵等,不断提高班组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 班组应有以下基本记录:
1、班组工作日志(含班组长工作日志、班委会记录、班前会班后会记录、民主管理记录)。
2、安全活动记录。
3、教育培训记录(含政治学习、技术培训记录)。 4、经济责任制考核记录。
第二十条 班组应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配齐必备的最新版标准、规程、制度,并确保班组成员有获取相关标准、规程、制度的渠道。
第二十一条 专业管理的有关台帐、记录、图表、图纸、资料等按上级统一要求和实际需要设立。
第二十二条 班组各种台帐、记录要求整洁、内容完整、填写不漏项、数据真实准确、字迹工整。
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要根据实际,进行必要的班组硬件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要创造条件建立班组管理电子记录、台帐(或班组管理计算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班组管理效率和水平。各种台帐、记录的电子文档只要符合上级统一要求,则与纸质资料同等有效。
第七章班组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车间(分场、公司)要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建立相应的考评奖惩机制,班组要制定具体的年度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十五条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不断增强全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个人实现无违章和 “三不伤害”目标,确保实现集团公司提出的“无违章班组”目标。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工作现场要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坚持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日活动,坚持对违章及不安全事件“四不放过”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性评价,落实“两措”计划和安全性评价整改措施,搞好各项安全大检查,积极开展查禁违章工作。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制定或配备与本班组生产现场密切相关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如人身伤害、分管设备异常或损坏、火灾、防范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置方案),有关岗位人员应熟练掌握。按照要求组织或参加演练,做好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中有关人员、物资、器材的落实工作。
班组人员应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知识和技能,现场工作人员应掌握紧急救护和心肺复苏操作方法,并经过模拟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八章 班组生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生产管理的规定,合理、科学地安排生产,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十条 生产现场管理要做到文明生产、秩序井然、物放有序、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三十一条 设备管理要建立健全设备分工责任制,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提高设备完好率;执行有关标准、规程,树立良好的工艺作风,提高设备消缺质量。
第三十二条 运行班组要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和各专业技术规定,勤检查、勤调整,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与可靠性。
第三十三条 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网络计划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效率。
第三十四条 要搞好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放(借用)手续健全,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九章 班组对标与节能管理
第三十五条 要将对标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方法,贯穿到班组建设的实践中,做到对标管理与日常班组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
第三十六条 要认真总结在基础管理、安全管理、作业控制、现场培训、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实践经验,逐步形成“对照先进、查错纠弊、持续改善、不断超越”的对标管理机制。
第三十七条 企业要创造条件增强班组间的学习和交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总结班组管理的典型经验,提炼最佳实践,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班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要按照集团公司节能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评价工作,查找分析班组所管辖设备系统及管理工作存在的节能潜力,制订整改措施,不断提升班组节能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 班组节能管理要从基本工序、基本操作的每个细节做起,节约“一滴水、一滴油、一度电、一克煤、一张纸、一块布”,形成良好的节约习惯,真正把节能降耗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十条 要积极开展修旧利废活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章 班组教育培训管理
第四十一条 要坚持树立“以人为本”和“终身学习”的理念,把班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统一规划,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第四十二条 要强化现场和技能培训,培养技术能手,积极开展一专多能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与创新能力。
第四十三条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方案,明确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有关教育培训方法、时间、内容、考试、考核等要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教育培训规定和要求统一规范。
第四十四条 要认真组织员工参加政治学习,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法纪意识。
第四十五条 应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对新进的员工、调换工种岗位人员等,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章 班组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条 班组要加强民主管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班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十七条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生活会、班务会和班务公开。班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务会每个月召开一次。班务会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企业职代会的有关决议。
2、听取班长工作情况汇报,安排班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讨论通过班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通报奖金分配等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4、研究、反映班组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等问题。
第四十八条 班组应实行班务公开,增强班组工作透明度。班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考勤结果、推优评先情况、班组费用使用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 班组要根据《华电宪章》和本企业文化,积极开展班组文化建设。
第十二章 检查与考评
第五十条 集团公司班组建设考评实行三级考评和动态管理。
(一)各基层企业原则上每季度自行组织一次班组建设检查与初评,年终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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