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部(含急诊科、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女病区、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和娱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门诊病案室、住院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3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配备的护士(护师)中必须有50%以上有近3年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经历。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全院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精神科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至少有5年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经历。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的房总建筑面积 = 3000平方米(基础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
容器(如消毒炉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八)住院、门诊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00平方米,中药、西药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他按业务要求另行设置。
(九)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十)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一)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供氧装置、呼吸机、洗胃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气管开包、显微镜、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光光度计、自动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荧光光度计、血小板计数仪、pH计、自动稀释器、恒温箱、干燥箱、分析天平、离心机、超净操作台、电动振荡器、电冰箱、X光机、脑电图仪、脑电地形图仪、脑血流图仪、B超、眼底镜、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械、体疗设备、电休克治疗仪、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仪、音乐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机、电视机、录音机、扩音机、储存柜、紫外线灯、蒸馏装置、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病床单位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性病、传染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项目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七、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一级中医专科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20张至7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中医内科,命名的中医专科设有专科专病科室3个以上。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可与医务科合设)、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各专科病室必须有1名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六)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
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2000(基础面积)+ 床位数×100(平方米)。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独立,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七)设有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医院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手术间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分区及通道设计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机构“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建设。住院、门诊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00平方米,中药、西药库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门诊、住院检验室面积分别不少于8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500MAX光机、彩色B超、紫外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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