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农业发展。
第3.09条 城市发展总体战略目标
把韶山建设成为红色经典旅游城市;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区。
第3.10条 城市发展目标
建设富裕韶山。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亿元,人均达到5455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8000元和20000元。2015年在全省实现率先富裕,2020年在中部地区实现率先富裕。
创建生态韶山。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0%,主要污染物排放累计减少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森林覆盖率达到46%,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多于350天。
构建创新韶山。到2015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于4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每年增长15%,认定和建成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及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个以上。
铸造幸福韶山。20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2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广播综合覆盖率和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60%,网络普及率达到60%,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覆盖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分别达到96%、95%、98%和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1.9:1。
到2020年,韶山人民幸福指数将进一步提升,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人人享有良好教育、人人享有充分就业机会、人人享有良好健康服务、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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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区域协调与市域城乡一体化规划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4.01条 长株潭区域协调规划
(一)职能分工协调
韶山应充分利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和旅游资源的优势发展旅游业,以旅游业带动交通运输、旅店业、旅游工艺品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空间布局协调
韶山市应以市域及周边的高铁、城际铁路、多条高速公路、国道320的改线、韶山-株洲一级公路以及韶山联络线建设为契机,加快城市通道的配套与衔接,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地区的节点和旅游型小城市。
(三)基础设施协调
主要包括沪昆高铁、城际轨道、上瑞高速、长沙至娄底高速、宁乡至湘乡高速、国道320的改线、韶山-株洲一级公路及联络线、湘乡—韶山快速道、韶山—宁乡公路等的建设,融入长沙一小时交通圈。
(四)生态环境协调
加强市域内环境治理,保护环境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把韶山建设成为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新兴旅游城市。
第二节 韶山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理念
第4.02条 韶山市域有1/3的面积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用地范围(70km2),必须从全市域的角度,统筹考虑韶山城市与风景名胜区协调发展的关系。所以,韶山城乡一体化规划,是适应韶山这个具有特殊地位的小城市整体协调发展需要而提出新的规划思想和规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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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条 韶山市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在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统一的前提下,其宗旨是把城镇与乡村建设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体----城乡结合、城带乡、乡促城,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在空间上城乡互为环境,生态上城乡协调相融,确保城乡经济整体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达到共同繁荣的目标。
第4.04条 韶山市一体化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以空间为重点,以现代化为目标的方针,在空间地域上逐步实现“三个集中”,即居住向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集中,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其规划原则为:
1、发展的和谐性。正确构建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经济关系,保持生态环境的合理承载容量,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2、发展的持久性。认清楚韶山市社会经济发展资源的有限性与再生能力,合理调控城镇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采取集约性的空间增长方式,“扩容提质”必须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不要以短期利益为目标。
3、发展的公平性。一是纵向上的公平性,表现为当代与未来之间,规划中超前对城乡发展空间进行引导、控制,安排好开发时序,并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二是横向上的公平,表现为一个主体发展不应损害其它主体的利益,规划中正确考虑韶山城镇与风景区,城镇与乡村,景区与乡村的相互发展关系,处理好各单元与所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关系。
第4.05条 韶山市一体化规划坚持区域整体发展的理念----韶山的城镇与景区、乡村是一个整体关联的区域。将目前由城镇、景区、乡村混杂发展的参合体逐步演变为城乡有机结合的共同体,增强市域社会、经济、生态及城区、景区、乡村空间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科学性。要处理好发展的时序性和空间关系,要运用市场机制,尊重和调动地方积极性,支持和引导“自下而上”的力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又要寻求“自上而下”的有效调控手段——行政、经济、法律措施来引导和控制发展。
第4.06条 韶山市一体化规划坚持人文主义的理念----以人为本,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人民的需要,人性化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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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因和最终归宿。韶山的规划必须营造适宜的人居环境和旅游生态环境,要优化城乡空间形态,配臵健全的生活服务设施,方便人们多样性与多元化的需求,要在城市建设和生态旅游之间,城乡协调发展之间及社会、经济、环境之间找到平衡和切入点。
第三节 韶山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第4.07条 战略思想----充分发挥韶山市的特有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农业),在发展中提高,在增长中优化,形成城乡一体的生态经济产业链,共同发展,共同促进。
1、强调集聚——改变分散状态,逐步实行“人口、产业、农田经营三集中”,集聚效益和综合效益相结合。
2、强调统一——统一规划和安排水土资源,实现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区域化、配套化,共建、共享相结合。
3、强调分工协作——实行资源优化配臵,有序分工,形成全市整体合力,做到整体大于局部之和。
4、调强质量——以质取胜,以诚取胜,提高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建设保护好生态环境质量。
第4.08条 战略模式----采取城乡互动发展模式。以韶山城市及风景名胜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和为旅游服务的二、三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建立城乡旅游及风景名胜区与农村观光相结合的旅游体系。形成韶山旅游的大产业、大市场、大中心、大窗口。加快生态农业产业化,旅游服务系列产业化,构筑城乡经济有机协作,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一体化格局。
第4.09条 战略目标----城乡现代化。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经济,构筑城乡经济一体化格局。建设规模化、生态化社区,建立城乡社会一体化网络。
第4.10条 战略措施
1、以改革为中心,理顺行政、经济、法律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2、理顺行政管理体制,适应城乡一体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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