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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传染性贫血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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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传染性贫血防治技术规范

马传染性贫血(Equine Infectious Anemia, EIA,简称马传贫),是由反转录病毒科慢病毒属马传贫病毒引起的马属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B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消灭马传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马传贫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消灭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马属动物饲养、经营,马属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本病依据流行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一步做琼脂扩散试验(AGID)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病原分离鉴定。

2.1 流行特点

本病只感染马属动物,其中,马最易感,驴、骡次之,且无品种、性别、年龄的差异。病马和带毒马是主要的传染源。主要通过虻、蚊、刺蝇及蠓等吸血昆虫的叮咬而传染,也可通过病毒污染的器械等传播。多呈地方性流行或散发,以7~9月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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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多。在流行初期多呈急性型经过,致死率较高,以后呈亚急性或慢性经过。

2.2 临床症状

本病潜伏期长短不一,一般为20~40天,最长可达90天。 根据临床症状,常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和隐性四种类型。

急性型 高热稽留。发热初期,可视粘膜潮红,轻度黄染;随病程发展逐渐变为黄白至苍白;在舌底、口腔、鼻腔、阴道粘膜及眼结膜等处,常见鲜红色至暗红色出血点(斑)等。

亚急性型 呈间歇热。一般发热39℃以上,持续3~5天退热至常温,经3~15天间歇期又复发。有的患病马属动物出现温差倒转现象。

慢性型 不规则发热,但发热时间短。病程可达数月或数年。

隐性型 无可见临床症状,体内长期带毒。 2.3 病理变化 2.3.1 剖检变化

急性型 主要表现败血性变化,可视粘膜、浆膜出现出血点(斑),尤其以舌下、齿龈、鼻腔、阴道粘膜、眼结膜、回肠、盲肠和大结肠的浆膜、粘膜以及心内外膜尤为明显。肝、脾肿大,肝切面呈现特征性槟榔状花纹。肾显著增大,实质浊肿,呈灰黄色,皮质有出血点。

心肌脆弱,呈灰白色煮肉样,并有出血点。全身淋巴结肿大,切面多汁,并常有出血。

亚急性和慢性型 主要表现贫血、黄染和细胞增生性反应。脾中(轻)度肿大,坚实,表面粗糙不平,呈淡红色;有的脾萎缩,切面小梁及滤泡明显;淋巴小结增生,切面有灰白色粟粒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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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起。不同程度的肝肿大,呈土黄或棕红色,质地较硬,切面呈豆蔻状花纹(豆蔻肝);管状骨有明显的红髓增生灶。

2.3.2 病理组织学病变

主要表现为肝、脾、淋巴结和骨髓等组织器官内的网状内皮细胞明显肿胀和增生。急性病例主要为组织细胞增生,亚急性及慢性病例则为淋巴细胞增生,在增生的组织细胞内,常有吞噬的铁血黄素。

2.4 实验室诊断

2.4.1 马传贫琼脂扩散试验(AGID)(见附件一)。 2.4.2 马传贫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见附件二)。 2.4.3 马传贫病原分离鉴定(见附件三)。 2.4.4 结果判定

AGID试验阴性反应马属动物,还应在1~2周后再次采血检查,方可确诊。

ELISA可检测早期和较低浓度的抗体。基于ELISA试验易产生假阳性,有必要时,阳性反应血清需再次用AGID试验确诊。 幼驹检测为阳性的,必须检查母体的抗体情况。如果母体存在马传贫抗体,须隔6个月后再次检查幼驹方可确诊。 3 疫情报告

3.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疑似本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2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按《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已经通过农业部验收达到消灭标准的地区,一旦再次发现疫情,视同新发动物疫病的疫情报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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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上报。 4 疫情处理

4.1 发现疑似马传贫病马属动物后,畜主应立即隔离疑似患病马属动物,限制其移动,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员到现场诊断,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病理解剖检查、采集病料、实验室诊断等,并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4.2 在马属动物饲养地,确诊为马传贫病畜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限制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

若呈暴发流行时,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等强制性控制和扑灭措施,并迅速通报毗邻地区。 4.2.1 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 指患病马属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马属动物所在的养殖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 是指患病马属动物所在的自然村(屯)、马属动物饲养单位以及发病前3个月经常活动,可能污染的地区或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疫区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受威胁区 是指疫区邻近的自然村(屯)、单位,或疫区外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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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5~3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4.2.2 封锁

疫点(区)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马属动物及其产品出售、转让和调群;繁殖马属动物要用人工授精方法进行配种;种用马属动物不得对疫区外马属动物配种;对可疑马属动物要严格隔离检疫;关闭马属动物交易市场。禁止非疫区的马属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疫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它限制性措施。 4.2.3 隔离

当发生马传贫时,要及时应用临床检查、血清学试验等方法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将马属动物群分为患病群、疑似感染群和假定健康群三类。立即扑杀患病群,隔离疑似感染群、假定健康群,经过3个月观察,不再发病后,方可解除隔离。 4.2.4 监测

疫区内应对同群马属动物隔离饲养,所有马属动物每隔1个月进行一次血清学监测;受威胁地区每3个月进行一次血清学监测。 4.2.5 扑杀

患病马属动物、阳性马属动物在不放血条件下进行扑杀。 4.2.6 无害化处理

病畜和阳性畜及其胎儿、胎衣、排泄物等按照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

4.2.7 消毒

对患病和疑似患病的马属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受污染的粪便、垫料等必须采用堆积密封发酵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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