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并自2017学年的六年级起实行。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庭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中小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体艺〔2014〕5号)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和引导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课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课程改革与建设。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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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一)结构和分值
1.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满分为15分,日常考核满分为15分。
2.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三、四类项目满分均为3分。
3.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综合评定(以下简称“体质健康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体质健康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二)考试内容1.统一考试(1)第一类项目
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三选一)女生:8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三选一)(2)第二类项目
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引体向上、25米游泳(五选一)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仰卧起坐、25米游泳(五选一)(3)第三类项目
男生/女生: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体操(五选一)(4)第四类项目
男生/女生:足球、篮球、排球(三选一)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四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如选择体操项目,须选择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横箱分腿腾越)中的两—2—
Internal项。
2.日常考核
(1)《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实施,着眼于学生体育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目标要求的落实,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学科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各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项目主要包括:七年级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
跃(横箱屈腿转体90度腾越)、武术第二学期杠
八年级第一学期
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双手后抛)、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
术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双手头上前掷)、支撑跳跃(横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50米跑、实心球(单手原地侧向推)、跳绳、双
箱分腿腾越)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测试项目包括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和800米跑(女)等。
(三)考试时间、考场和成绩管理要求
1.考试时间和手段。统一考试时间设在4-5月份,5月10日前完成,采用统一集中测试的形式,日常考核由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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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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