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存货所发生的进价成本应当随着该存货的销售或耗用而同步结转,但这只有在存货的品种类型很少,或者每批入库存货的单价相同等类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一致的情况是很少见的。一般来讲,企业存货品种繁多,数量相对较大,存货的单位成本也多变,在存货的不断流转过程中,各存货的购入时间、进货地点、单价等通常不一致,使得仓库中同一种类型的存货往往有多种不同的进货价格,在计算并结转当期发出存货成本时,就会发现很难辨别出是哪个批次进的货物,也就难以确定这些存货的进价成本。这样就使得企业存货的成本流转和实物流转不一致。实际上,只要是同一种类型的存货,不管其销售的是何时购进的存货,或者是哪个批次购进的货物,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营运活动。即是说,实物的流转顺序和成本的流转顺序是可以相分离的,只要是按照合理的成本流转顺序确定已发出的存货成本和期末库存存货的成本即可。在会计上可行的会计处理方法是,按照一个假定的成本流转方式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而不强求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这就是存货成本流转方式。
采用存货成本流转假设,在发出存货与期末库存存货之间分配成本,就产生了不同的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即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4.计价方法应遵循的原则
存货当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时,对于存货计价方法的判定标准就会不同,所做出的选择也就会不同。因而,在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前必须先明确计价方法的选择标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应遵循的原则有三种,分别是坚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坚持谨慎性原则;坚持客观性原则。 4.1坚持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引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这说明,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我国现行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对存货进行计价的。会计计量的基本原则是历史成本计量。当存货被用于生产或销售时,面对每次不一样的采购成本,企业通常需要根据财务报表呈报的特殊目的或者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存货计价方法。 4.2 坚持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性,即不高估资产也不虚计利润,同时应当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加以合理的估计,这就是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不仅有利于企业稳健地经营和长远地发展,而且有利于投资者和潜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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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在作出决策时,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使企业实现利益做大化。客观经济环境也会影响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因而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应当比较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决策。
4.3 坚持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企业不仅要如实地反映存货的销售成本,而且要如实地反映期末存货的成本。企业的经济业务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且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5. 存货计价方法的类型
引用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第14条的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新的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准则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的规定,主要原因是实物流和资金流的不同。这将会影响那些生产周期较长、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上市公司。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存货的性质、管理的要求和实物的流转方式,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并采用合理的方式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用途和性质相似的存货,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定,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1 先进先出法 5.1.1 定义及计算
先进先出法的前提是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耗用或销售作为存货流转假设,对先发出的存货按先入库的存货单位成本计价,后发出的存货按后入库的存货单位成本计价,据以确定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在先进先出法下,若企业发出存货的数量超过存货中最早一批入库的存货数量时,超过部分则要依次按后一批入库的存货单价计算。其具体做法是:存货入库时,逐笔登记入库存货的单价、数量和金额;存货出库时,按照先进先出法的原则逐笔登记发出存货的成本和存货结存金额。 5.1.2 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存货计价,其优点是可以随时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从而可以及时计算出产品成本和销售成本,也可以使企业不能为了操纵当期利润而随意挑选存货计价方法,并且存货成本是按照最近购货成本确定的,期末存货的成本会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而且还能够保证存货计价和销货成本计算的一致性和系统性,增强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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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期或者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采用该方法计价,其缺点是有时对同一批发出存货要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价计算成本,计算较为繁琐,对频繁进出存货和存货单价经常变动的企业更是如此,大大增加了企业计算的工作量。因此,该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出入库次数不多的企业或经营活动受到存货形态影响较大或存货容易腐烂变质的企业,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计算出的发出存货成本相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存货的价格难免有所波动的,在物价持续上涨情况下,采用此法会使偏低的存货成本与现行收入相配比,则会高估企业库存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从而使企业账面上的利润虚增,导致企业资本过度分配,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且其虚增的利润实质为“存货利润”。由于利润的虚增,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就会加重,分给投资人的红利也会增加,从而导致企业现金流的流出数额增加。然而从企业筹集资金角度看,较高的存货价值、较高的利润、较高的流动资产比率都表现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这对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增强债权人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企业以后的再融资创造了条件,并且评价一个企业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标尺往往是企业利润的大小。有不少企业通过利润水平的高低作为评价企业管理人员的业绩的标准,并据此来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因此,管理人员为了多得眼前的利益,往往乐于采用先进先出法,来高估其任职期间的利润水平。 5.2 个别计价法 5.2.1 定义及计算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分批实际法或具体辨认法。该法是以每批存货取得时的实际单位成本,作为该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库存存货的成本计算依据。即指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库存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该存货所属购进批次或生产批次入账时的实际成本进行确定的一种方法。采用该方法对于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库存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需要对各批发出的存货和结存存货所属购进批次或生产批次进行逐一辨认,因此,需要详细记录每一批存货的品种规格、单价、存放地点、入账时间等内容。 5.2.2 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是个别计价法的特点,这也是其能准确地反映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库存存货成本的原因。但采用该方法必须详细地记录每一批存货的收、发、存记录,日常工作量非常繁重,困难也较大,存货实物流转的操作程序也相当复杂。并且采用这种方法极易被用来操纵利润。如果企业营运状况不佳,其利润不高时,管理人员就可能会通过高价售出低成本的商品来增加利润,或以相反的方法来调低利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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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个别计价法在实际操作中工作量较繁重,成本也相对较高,并不适用于大多数存货品种。但是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不能被替代使用的存货、提供的劳务成本、专门为特定项目制造或购入的存货以及单位价值较高、购入批次少或者体积较大、容易识别的存货的计价,如房产、重型设备、飞机、船舶以及名画、珠宝等贵重物品应当使用个别计价法,对于整批进、整批出的存货也可以采用该种方法。并且这种方法在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下均可使用。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会计电算化,个别计价法已经可以广泛应用于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 5.3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5.3.1 定义及计算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一种综合加权平均的方法,是指以本月月初结存存货数量和本月各批入库存货数量之和作为权数,除本月月初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月各批入库存货成本之和,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计算出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和月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入库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入库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本月结存存货的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由于在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时常常不能除尽,为了保证单位成本、月末结存存货的数量与总成本相一致,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先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来计算月末结存存货的成本,然后以此倒减出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将计算尾数算入发出存货成本。即: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本月结存存货的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成本+本月入库存货成本)-月末结存存货成本 5.3.2 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的优点是日常核算量相对较小,简便易行,因其只需要在月末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并结转发出存货成本即可,即平时只需要在存货明细账中登记存货发出和结存的数量,而不需要登记存货发出和结存的单价和成本。且使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结果相对比较客观,容易应用,其本期发出存货的单价和期末库存存货的单价均采用同一个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企业不能任意选择存货成本以调整当期利润,不易存在人为操纵财务报表数据的问题,并均衡了物价变动对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影响,相关存货的单价反映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上是相同,也就不会造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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