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最新整理公园管理条例.docx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11 3:56:2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最新整理xxx公园管理条例

xxx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市公园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是指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和配套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重要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园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园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将政府管理的公园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

用、文物、宗教、工商、公安、价格、水务、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园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园管理机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政府管理的公园的管理机构由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确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非政府管理的公园的管理机构由建设单位确定,并报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园的管理机构及其地址、联系xxxx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基本原则】本市公园事业的发展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八条【公园名录及分类】公园实行名录和分类、分级管理。公园名录、类别、等级的确定和调整,由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拟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鼓励社会投资】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规划编制】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市辖县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由所在区县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明确规划布局、功能形态、控制原则等,并通过论证、听证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一条【规划要求】编制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充分利用历史文化遗址新建综合公园;

(二)在交通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集中的地方以及大型居住区附近建设社区公园;

(三)结合本市自然、历史人文景观资源和公众多样化需求建设专类公园;

(四)各区县至少建设一个综合公园和一个儿童公园; (五)旧城区改造应当结合改造规模和周边公园布局情况,确定公园建设规划。

第十二条【周边景观风貌控制】公园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尺度、外形、体量、色彩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公园的保护范围,明确建设要求,实施公园周边控制管理。

第十三条【规划调整】经批准的公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

因市政道路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公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并按照同类、就近的要求补足

搜索更多关于: 最新整理公园管理条例.docx 的文档
最新整理公园管理条例.docx.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1hs3t4qiuk0mq5e7eayt5nd0e7n2yj017ar_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