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
执业资格是指国家授予的且关系到企业发展利益的执业资格,包括: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质评估 师。
b) 资质取证、复审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关于《建设企事业单位关
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定期地办理施工专业管理岗位证书取证工作。
按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专
业技术资格评审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统考。
按照国家人事部的规定,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不同专业执业资格定期考试、考核、
取证、复审和继续教育组织工作。
施工专业管理岗位证书定期进行复检(每两年一次),逾期未复检的不承认相应的岗 位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需进行复检。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a) 电工取《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监制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培训、复审由
ZBA/QSE/ZD02—2005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版本:B/0 10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单位按政府部门要求实施;
b) 电焊工取证、复审由计量检测中心焊工培训中心按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实 施;
c)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取证、复审培训工作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实施;
d) 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政府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工作。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由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 实施。
4、新职工入厂教育培训
新进入公司的员工须接受岗前和岗位培训,以确保每位新入厂员工满足所有需要的
意识和操作技能,未达到要求不准上岗工作。
新入厂员工的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a)公司级教育
—政府及企业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教育 —企业性质、施工生产管理特点、管理规定教育
—质量、安全、环境意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常识教育 —职业道德素质教育 b)基层单位级教育
—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及危险分析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质和使用方法等 —施工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典型事故教训 c) 班组级教育
—本岗位(工种)主要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本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程
—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性能、防护用品使用保管方法 —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危险分析及其预防措施 5、其它培训 a) 职业技能鉴定
技术工人须接受技术等级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由人力
资源部组织,按政府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进行;
b) 管理体系内审员、计量检定员、环境检测人员等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 格后方可上岗;
c) 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工作需要各基层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四、培训评估分析
各类培训班均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由主办单位进行。人力资源部每年对职工教
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分析教育培训计划重点、薄弱环节完成
情况,及时收集培训效果评价信息,不断改进培训工作质量,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培训记录 1、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开班通知、教学计划安排、学员名册、考勤表、考试题、学员成绩、培训工作考核 表等。
2、培训记录的建立、保管
各类培训记录的建立、保管由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 3、日常管理
公司对受培训职工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职工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评优、晋 级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ZBA/QSE/ZD02—2005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版本:B/0 11
a) 公司机关受培训人员的《职工培训登记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登记证书》 填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b) 各基层单位受培训人员的《职工培训登记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书》填写由各基层单位教育干事负责;
c) 各基层单位教育干事要认真做好职工培训的统计报表工作,按规定填报《职工培
训备案表》和《基层单位职工培训汇总表》。 六、相关规定
1、本文件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支持性文件。实施时认真遵照执行。
2、本文件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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