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系统“三库一平台”管理信
息服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办函[2009]24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06.18 【实施日期】2009.06.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系统“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
(粤建办函[2009]2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公用、市政、园林、环卫、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系统“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厅办公室反映。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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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系统“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
服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建设系统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及行政服务平台(以下称“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发展和平稳运行,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省建设厅开展电子政务的数据支撑系统,通过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方式,建立全省建设领域从事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诚信信息数据库,实现行政审批管理电子网络化。
第三条 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研发、维护、运营和管理,通过互联网络为全省各级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应用和拓展服务,拥有其软件系统的版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方案。
省建设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负责和支持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法规标准信息库数据的采集组织工作。
第四条 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的数据信息主要用于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和行业主 2 / 3
管部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市场清出、资质管理、表彰评优等工作服务。
各级建设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过程中可直接调用企业信息库和人才信息库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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