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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册会计师(CPA) 税法 讲义10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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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情分析:每年综合题考点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查账征收)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在间接法下,其中: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提示】考试综合题是运用间接法计算。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查账征收) 境外已纳税额扣除,是避免国际间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税法规定对境外已纳税款实行限额扣除。除另有规定外,抵免限额采用分国不分项的计算。

税率40%

税率25%

税率20%

(一)抵免适用情况

1、直接抵免——(总分机构之间)对进行境外经营所得已纳税款的抵扣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间接抵免——(母子或母子孙机构之间)对进行境外投资所得已纳税款的抵扣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扣方法—分国、不分项目的限额抵免法。

1、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简化:

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率(25%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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